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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3790N/2025-160003 组配分类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主题分类 水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5-02-12

关于同意宁波市奉化区循环经济园区黄龙桥河及黄龙桥溪河道整治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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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甬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核准宁波市奉化区循环经济园黄龙桥河及黄龙桥溪河道整治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奉甬新〔202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有效减轻循环经济园区洪涝灾害的威胁,提高园区整体防洪排涝能力,工程实施后,能够加强区域水系流通,保障防洪减灾体系。因此,工程的实施是必要且紧迫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宁波市奉化区循环经济园区黄龙桥河及黄龙桥溪河道整治工程。工程统一项目代码为:2406-330213-04-01-906159。

工程建设单位为宁波市奉化区甬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奉化区西坞街道白杜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3.5亩,其中河道用地19.26亩,绿化用地14.24亩。工程整治范围为黄龙桥河、黄龙桥溪-1、黄龙桥溪-2,其中黄龙桥河长450米、黄龙桥溪-1长680米,黄龙桥溪-2长56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渠道、挡墙、绿化等。

四、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本工程防洪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Ⅳ,其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596.2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宁波市奉化区甬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资本金为2596.25万元,占总投资100%。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措施,确保“三同时”。

七、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宁波市奉化区循环经济园区黄龙桥河及黄龙桥溪河道整治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2132025XS0004579号)、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关于宁波市奉化区循环经济园区黄龙桥河及黄龙桥溪河道整治申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址、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利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同时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复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