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14W/2025-160382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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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01 |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奉化区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宁波市奉化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市扎实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在前期项目技术难题(困难)征集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奉化区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25年度农社类科技项目申报课题名称(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主体应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经济合作社,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2. 参与申报的企事业单位,须在我区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2024年4月1日前登记)。
3. 本级项目在研或市区级项目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4. 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明确、技术先进可行、考核指标量化,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且能在3年内完成。
5. 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科技攻关能力,并具有持续创新的意识,一般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应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视同)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实施项目排名前三位的成员同时承担在研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
6. 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包括任务分工、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约定、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说明
1. 申报单位通过法人登录“奉化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fhprogram/),选择“2025年度奉化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栏目进行填报,并按填报要求上传PDF格式的附件材料。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7日(申报平台登录及账户设置等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0574-87811024)。
2. 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区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大成东路1228号6楼611室)。
3. 医疗卫生和教育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区人民医院医共体和区中医医院医共体限报10项,其它医疗机构和教育机构限报3项。
4.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线下纸质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5. 重点类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项目申请经费最高为3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申请经费与实际下达经费差额需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补足。
政策咨询:区科技局农社科 胡祖雷
联系方式:89285309; 13486638885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