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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874G/2025-160878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主题分类 旅游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体局 发文日期 2025-04-14

关于合舞未来•雪窦山体育舞蹈比赛交流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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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我区4月11-14日在溪口镇武岭广场、弥勒博物馆外广场、紫璋台度假酒店区域内举行的合舞未来•雪窦山体育舞蹈比赛交流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具体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指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滑翔伞、热气球、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二、除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外,严禁其他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以下时间和区域上空飞行:4月11-14日,以溪口镇武岭广场、弥勒博物馆外广场、紫璋台度假酒店为中心300米区域内。三、对违反规定在上述时间和区域内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特此通告。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