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升、刘菊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宁波市奉化区君荟华府的浙(2021)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001780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东升、刘菊娜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