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2024年度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奉化区2024年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4〕17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奉农〔2022〕32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2024年度实施了动物防疫项目。现将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预算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宁波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4〕63号)文件开展动物防疫风险监测工作。根据2024年宁波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政府统一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由各地参照浙江省政府招标结果执行。根据《关于印发奉化区2024年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4〕179号)文件要求,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奉农〔2022〕325号)文件要求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二、补贴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补助、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三方面。

根据《关于印发奉化区2024年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4〕179号)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 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收集、贮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主体,补助标准 :

(1)收集贮存费:镇(街道)收集点和规模场暂存点收集病 死猪补助每头10元。

(2)运输费:从镇(街道)收集点和规模场暂存点收集并运 输到无害化处理企业,每车次来回运费按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 品无害化处理一转运服务中标价结算。2024年7月-2025年6月 病死动物运输少于或等于110车次的按110车次结算运费;超过110车次,少于或等于190车次的按实结算;超过190车次的按总数190车次结算。

(3)镇(街道)收集点和规模场暂存点收集病死猪补助每头 1 0 元 。

(4)处理费:养殖环节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3. 18元/ 公斤(含税)。如养殖主体与政府部门签订有相关协议的,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根据《关于印发奉化区2024年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4〕179号)文件要求,强制扑杀补助补贴政策为主要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等方面。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

对纳入强制扑杀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补助种类包括猪、牛、羊、鸡、鸭、鹅、鸽子和鹌鹑等。具体补助标准:

(1)猪:对100kg以上的大猪,每头补助1500元。对25kg至100kg的育肥猪,每头补助1200元。对25kg以下的小猪,每头补助400元。

(2)肉牛、耕牛: 对成年的肉牛、耕牛,每头补助4000元。对6月龄以下的犊牛,每头补助1000元。

(3)奶牛:对成年的奶牛,每头补助6000元。对6月龄以下的犊牛,每头补助2000元。

(4)羊:对成年的羊,每头补助500元。对10kg以下的小羊,每头补助150元。

(5)鸡: 对育肥(成)期的鸡,每只补助25元。对育雏期的鸡,每只补助8元。对苗鸡,每只补助2元。

(6)鸭:对育肥(成)期的鸭,每只补助40元。对育雏期的鸭,每只补助10元。对苗鸭,每只补助5元。

(7)鹅:对育肥(成)期的鹅,每只补助60元。对育雏期的鹅,每只补助30元。对苗鹅,每只补助20元。

(8)鸽子、鹌鹑等其它禽:对成年禽,每只补助10元。对苗禽,每只补助1元。

对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和规模生猪养殖场的生产种猪,补助标准在同类成年家畜禽(大猪)标准基础上可上浮30%。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奉农〔2022〕325号)文件要求,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标准根据省动物疫苗招标价格确定。具体补助标准为: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0.72元/毫升,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1.44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0.72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80元/头份,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1.44元/头份,猪瘟活疫苗0.36元/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0.40元/毫升,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0.3元/毫升。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动物疫苗招标价格调整。补助数量以养殖场户或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通过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上报的疫苗使用量经核准后确定为补助数量。单个病种的年度补助金额按照“疫苗的补助标准×补助数量”计算。

三、2024年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使用情况

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使用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用于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补助58.271564万元、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12.999427万元,强制扑杀补助2.7万元。资金发放均纳入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有效公开补贴信息。

四、项目实施取得成效

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风险监测,掌握疫情动态,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落实了2024年度我区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以及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流行。

五、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区级资金年初预算269万元,实际使用58.271564万元用于实际使用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补助、12.999427万元用于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2.7万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结余195.029009万元。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财政资金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虽然财政预算编制参考了本年度预算执行的数据,由于存在不确定原因,要达到非常精确还是存在一定的难度。

2、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不够严谨

由于项目实施需要一个过程,在一个年度内碰到的实际情况难以估计,因此在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中,对部分绩效定量目标设置不合理,如定量目标中的社会效益目标、环境效益目标和个性化的绩效目标实际上无法进行量化评价。

3、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因为存在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过程中许多建设项目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存在许多的人为因素和不可测因素,所以项目管理带来难度,项目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