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为了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奉政办发〔2021〕58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农机化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奉农〔2022〕93号)等文件精神,对相应的社会化服务项目给予补贴,有序推进我区经营主体培育资金补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照绩效考核内容,具体报告如下:
一、奖励政策及资金管理办理
六统一服务补助:对具备统一育秧、统一机耕、统一机插、统一植保、统一收割等“六统一”服务能力、开展菜单式服务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补贴标准10万/家一次性奖励;育秧补助:建设早稻后备秧育秧点,奖励补助3万元/个;建设工厂化育秧中心实施项目化补助,按照不超过30%标准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育秧硬盘补贴:购置育秧硬盘补助4元/只。
二、全年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实施完成情况
2024年奉化年初预算安排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4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完成由宁波奉化李俭夫家庭农场、宁波市奉化区有为家庭农场、宁波奉化浦兴农机专业合作社等3家单位实施的2024年度宁波市奉化区早稻后备秧育秧点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每个项目补助资金3万元,共计9万元。购置育秧硬盘1.2万只,发放2024年度宁波市奉化区育秧硬盘购置补助资金4.8万元。剩余35.2万元由财政预算追减回收。
农机畜牧发展中心根据项目补贴程序,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及时下拨补贴资金,资金发放纳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有效公开补贴信息。
三、实施效果
以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社组织为代表的集中育秧,通过集中育秧示范,一方面有效提高了水稻机插面积和机械化应用水平,另一方面辐射带动了周边农户应用机插技术,进一步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水平,充分发挥农机社会化服务在保障粮食生产、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安全生产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作用。
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