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再优化 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20%
记者 康诗文 通讯员 胡飞虹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支持市民住房需求,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多项政策调整措施,涵盖贷款额度提升、材料精简、提取方式优化及风险防控强化等内容。
根据新政,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若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当期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例如,若当前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最高可申请120万元贷款。此举旨在通过金融杠杆撬动绿色建筑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同时与其他支持政策(如多孩家庭、人才政策)形成互补,但不可叠加享受优惠。
针对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大幅简化手续。若账户余额不超过5万元,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在提交关系证明并签署《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后,可直接办理销户提取业务;若提供已故职工有效社保卡,还可申请将余额划入社保卡账户。此前余额超1万元即需提供公证书的规定同步取消,切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
为提升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的灵活性,新政允许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配偶、父母、子女)自行约定划转比例,突破原“先借款人、再配偶、后直系亲属”的固定顺序限制。同时,针对离职提取群体,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缴存记录的,即可申请销户提取,较此前“未就业满5年”的要求大幅缩短等待周期。
为防范资金风险,新政对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引入价格评估机制,以房屋评估价、契税价、交易价中的最低值作为贷款依据,确保抵押物价值真实可靠。此外,对连续逾期2期及以上的借款人,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将优先用于偿还逾期本息。
此次政策调整通过“加额度、减材料、优方式、强防控”的组合拳,既加大了对绿色建筑和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又通过流程优化与风险管控提升了服务效能,预计将使更多缴存职工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