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奉化区企业全职引进人才、“三领”人才生活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奉化区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政策的意见》(奉党发〔2018〕52号)、《奉化区企业“三领”人才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奉党办〔2019〕115号)、《关于<奉化区企业“三领”人才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奉党办〔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奉化区企业全职引进人才、“三领”人才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一)适用对象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9月1日(不含)期间,企业(不含国有企业、金融、垂直管理企业)从区外全职(须社会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在奉缴纳;人事档案关系在奉)新引进,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在奉化办理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接转于奉化区人才服务中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紧缺专业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

2.奉化区企业“三领”人才(2020年、2021年入选人才)。

(二)补助额度

1.根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按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国内外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 ,其他本科生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生活津贴。

2.“凤麓金领”人才每人每月600元,“凤麓银领”人才每人每月500元,“凤麓蓝领”人才每人每月400元。

3.上述补贴时间最长均不超过24个月。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对应的申报材料(奉化区企业“三领”人才仅需提供前两项):

1.企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3年以上);

2.个税缴纳清单;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海外学位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如果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证书须换发为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申报时间

1.申报企业全职引进人才、企业“三领”人才生活津贴补助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与社保缴纳时间一致)。

2.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对象登陆宁波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f.ningbo.gov.cn/qfpt/index.html)“政策服务”板块,点击“申报兑付”找到对应政策【奉化区企业全职引进人才生活津贴奖补(个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两项补贴不可重复享受,如与现有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国内外重点高校是指国内列入985、211的高校(不含下属独立二级学院),以及全球列入前百强的高校。

(三)2022年9月1日(含)后引进的人才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工作新发展奋力打造创新创业高地的若干政策》(奉人才发﹝2022﹞9号)文件享受奉化区人才生活津贴,引进时间以在奉首次社会保险缴纳时间为准。

(四)原先按照市委〔2016〕24号等相关政策条款,已申请享受生活津贴补助的对象,未满24个月的可补足24个月。

(五)咨询电话(工作日开放):0574—88506030、88522209。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