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5-161227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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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28 |
宁波市奉化区2024年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我区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通过落实政策、加大扶持、强化服务、规范管理,涌现了一大批高素质、年轻有为的现代新型农业人才,成为了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现对奉化区2024年度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自评,自评结果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业生产领域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农业生产领域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的通知》(奉农〔2024〕242号),以在我区农业生产领域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下同);引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对象,对实际符合补助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创业大学生,市、区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年各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资金实际到位83.452万,其中市级资金21万,区级资金30万,上年市级资金结余32.452万元。2024年度实际使用资金53.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1.5万元,区级资金12万元。2024年,我区共有13名大学生符合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其中创业大学生5人,就业大学生8人,宁波市财政补助13万元,区财政补助12万元,总共发放大学生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补助资金25万元;举办宁波市乡村CEO路演大赛·奉化站,共计支出28.5万元。
三、工作成效
我区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就业创业工作,对在农业生产主体就业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社会化农技服务人员,规定了在农业项目申报、农业科技项目立项、农业成果审定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同等享受农技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参加各级农业部门举办的各类实用人才业务培训班。
为扶持和鼓励大学生、农村青年创业创新,2018至2022年我区共评定11家“乡创平台”,2023年评选出二星级平台2家,一星级平台1家;2024年评选出三星级平台2家,二星级平台2家。作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分享交流的园地、学习培训的基地、资源共享的平台;对于大学生创业的典型主体和先进人物,我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报道宣传我区高校毕业生农业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为高校毕业生农业就业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四、问题和建议
一是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大学生流动性较大,特别是由于工作地点比较偏僻,招不到也留不住大学生,跳槽频繁,对农业主体生产造成较多困扰。
二是宁波市2012年大学生创业就业完善政策出台,距今已有13年,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相关政策条件已经与现实情况脱离,需要进一步完善。如创业人员扶持的规模标准不符合实际,部分大学生充分利用自己的高学历优势,在农业生产、销售、三产结合等方面做得风生水起,但这部分大学生只因经营面积上达不到政策补助条件,难以得到政府支持,非常可惜。
农业创业艰难。大学生赴农村农业创业,各级政府应在政策、资金和服务上更好地支持这些年轻人,助其迈好创业的第一步,这对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年轻人扎根农村,投身农业,改善农业就业劳动力合人才结构,为农村建设发展作贡献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议宁波市级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区别对待就业和创业大学生的扶持,对真正从事农业创业,扎根农村的大学生,各级政府应在现有扶持政策下,加大扶持力度,酌情放宽扶持条件,使大学生农业生产领域政策扶持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