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14W/2025-16156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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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13 |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区未来产业向智能化、数字化和创新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企业主要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或宁波“361”产业集群和前沿产业投资导向目录,企业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大;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关键基础件、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等高成长科技产业领域。
2.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2%;企业已申请或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且为第一专利权人(著作权人),无权属纠纷。
(二)个性条件
1.“小而美”种子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下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小而美”苗子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且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二、申报材料
1.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
2.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企业2024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整套报表);
4.企业相关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5.企业简介(见附件2);
6.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比例情况,知识产权证明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登录“奉化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stbrain.kjj.ningbo.gov.cn/fhprogram/)在线填报,并按填报要求上传PDF格式的附件材料,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2025年6月23日。
2.材料报送。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提交至区科技局612办公室。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珊珊、邬琪琪;联系电话:0574-89294276
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