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14W/2025-16188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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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27 |
关于开展奉化区创新孵化平台2024年度引育“小而美”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创新孵化平台: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实施细则》(奉科〔2024〕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奉化区创新孵化平台2024年度引育“小而美”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奉化区内经认定(备案)的市级及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奖励额度
每培育1家“小而美”种子企业给予5000元奖励;每培育1家“小而美”苗子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每家创新孵化平台奖励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而美”种子企业和“小而美”苗子企业奖励金额可叠加享受。
三、申报材料
1.奉化区创新孵化平台引育“小而美”企业推荐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
2.培育“小而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平台项目合作协议(与区政府或镇(街道)、开发区签订)。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
project浙里办账号登录)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在线申报、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科技局612办公室。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田珊珊 邬琪琪;
联系电话:89294276。
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