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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71U/2025-161944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5-05-29

2024年奉化区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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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建设,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政办发[2018]24号)、《宁波市奉化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奉财政发[2021]7号)和《宁波市奉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奉卫[2024]117号)精神。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现对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核对,并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基本避孕服务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优生“两免”项目、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项目等内容。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宁波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资金管理办法及使用情况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奉卫[2024]117号、《关于下达2024年项目预算资金的通知》(奉卫[2024]28号)、《奉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奉卫[2019]70号)要求,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进度、结算方式、使用范围、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6196.58万元,其中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4981万元,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215.58万元。

四、项目执行情况

2024年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推进,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建好用活健康档案。根据省四版规范要求,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系统,加强社区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通过“浙里办”APP、“健康宁波”等平台向居民开放健康档案。开展了重复档案清零工作。全区12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下辖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建成了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健康档案动态化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2024年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为86.28%,档案开放率为99.73%,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档案开放100%,重复档案为0。

(二)深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区健康教育所与各医共体分院积极利用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举办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服务方式,为广大居民提供切实需要的、通俗易懂的健康教育服务,使居民掌握更多健康知识,转变不良卫生习惯,提升健康水平。2024年,各单位年均印刷资料211种、通过云平台播放音像资料达1800种,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72次、组织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34次、健康知识讲座701次。

(三)坚决贯彻预防接种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确保相关接种率符合规范要求。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为有效解决疫苗接种管理过程中扫码核对问题,推动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全程可追溯、透明化,积极推广疫苗预约接种、自助查询等服务。通过现状评估、经费申请、技术对接、现场勘测准备、督导及反复沟通协调,全区12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实现全覆盖,扫码接种率、后置打印率、电子签核覆盖率均达到100%。全面实施预防接种规范要求,每季度对各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一次预防接种质量工作督导,督导结果与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开展常规季度督导和专项排查整治,确保季度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有效结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加强疫苗管理与预防接种工作,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保障预防接种安全,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各预防接种单位开展了疫苗与预防接种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并通过区级组织质控小组成员督查组、与周边县区交叉检查对全区各预防接种单位疫苗及预防接种工作开展全面排查督导,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全区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脊灰疫苗和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积极落实岗位及法律规范培训。

(四)全面实施儿童及孕产妇的健康保障措施。全区范围内开展标准化的儿童健康保障和孕产妇健康保障系统管理,确保健康保障工作的部署和措施得到充分执行。实时掌握儿童人口数据,设立系管儿童花名册,对本区域内的儿童实施系统化的健康保障,开展高危新生儿的家访服务以及儿童视力保健等项目。执行针对高危儿童和营养性疾病的筛查工作,并将这些儿童及疾病纳入专项管理。依据孕期健康保障的管理要求,确保早期建立孕妇健康档案,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后随访。为了提升自然分娩率并降低剖宫产率,全区推广孕期体重管理,加强孕期营养指导和自然分娩的教育工作,严格执行高危妊娠的分级管理以及孕中期高危筛查管理,对妊娠合并心脏病及其他高风险状况实施专人专案管理。对孕期合并症和并发症进行及时的干预措施。全区0-3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7.29%、新生儿访视率为99.67%、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6.78%、早孕建册率97.6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41%,产后访视率98.44%,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

(五)切实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依据年度标准化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及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对于发现的重点慢性病患者,及时纳入社区慢性病管理体系,并实施定期随访。2024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9.52%。

(六)强化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管理力度。积极推行高血压、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项目,对发现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实施标准化管理,并提供定期随访服务。2024年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分别为44800人和13642人,均完成2024年省项目办任务数,年度规范管理率分别为69.75%和69.21%、控制率分别为76.16%和63.91%。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版)要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完善应用。

(七)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管理。自启动精神卫生工作以来,通过建档立卡、处方面诊、加强工作台账的动态管理,使我区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管理。对列入社区管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了社会化、综合化、开放式的防治康复措施,开展了社区免费服药和住院定额补助等一系列优惠措施。精防药品统一纳入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及发放,促进精神药品的规范化管理。积极组织专家定期开展面诊,询问了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现状和前一段期间药物治疗效果,同时还注重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的宣教,召开患者亲友联谊会等,得到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亲友的好评。2024年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1.03%、稳定率100%。

(八)做好结核病患者管理工作。通过及时的转诊服务、规范化的结核病诊疗流程、构建并维护运行结核病“一站式”结报系统,以及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我区结核病患者的早期发现、诊断和治疗。对于所有纳入社区督导随访管理的结核病患者,提供更为便捷、高效和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特别是“一站式”结报系统,它整合了各项补助政策,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结核病专项经费的一站式结算。通过“一站式”结报系统的运用,有效减轻了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尤其是对低保、低保边缘户和特困肺结核患者实施了兜底补助,确保了肺结核患者的利益。此举提高了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成功率,加强了资源的整合,提升了服务效率,最大化地保障了患者的利益。2024年全区转诊率100%,患者管理率99.5%,规范服药率97.07%。

(九)稳步实施社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结合老年人体检及儿童保健门诊,推广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与儿童中医调养指导服务,利用中医药手段为老年人群及儿童提供保健服务。2024年全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9.91%,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7.55%。

(十)严格按照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报告体系,开展可疑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的主动监测,确保疫情的及时、规范报告,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率、规范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均符合既定要求。每季度对传染病报告质量及处置规范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整改。定期组织传染病报告管理、网络安全及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控培训,提升报告的敏感性、规范性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一)积极执行卫生监督协查工作。以镇、街道为基本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供应单位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档案化管理,并实施持续的动态监管。构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体系,开展对辖区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以及非法计划生育活动的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确保卫生监督协管的全面覆盖率达到100%。

(十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严重出生缺陷的发生率。2024年全区共完成产前筛查3108人,筛查率95.99%,其中户籍人口产筛人数1813人,产筛率97.16%,高风险人数110人,确诊2例NTD畸形,3例21三体,2例18三体;非户籍人口产筛1295人,产筛率94.39%,高风险人数91人,确诊2例NTD畸形,均给予了及时干预。全区共免费产前筛查3197例,产前诊断77例。

(十三)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的避孕服务,提升育龄群众升值健康水平。推广人流后关爱服务,做好产后避孕指导,促进避孕措施有效落实,人流后避孕服务即时落实率达60%以上。开展避孕药具线上管理和药具发放新模式,全区各社区、村均建立了线上申领点。目前,我区共有人工发放网点459个和自助发放机67台,覆盖全部公立医院、三家民营医院和每个村社区、村卫生室以及二所高校。区域内药具发放覆盖率达42.8%。网上发放率达98%。

(十四)全面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24年健康浙江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考核为1782对,考核率为85%。2024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考核率为85%。2024年度接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2245人次,完成率62.99%,共检查出高风险对象392人次,进行早孕随访797人次,妊娠结局随访929人次,早孕人数800人。2024年1月—12月应婚检人数1254对,实际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男性1200人次,女性1192人次,婚检率95.37%,婚检疾病发生人数734例,患病率29.27%,并根据病情分类做出相应的婚孕指导和治疗意见。

(十五)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率。2024年全区共有2632人服用了叶酸,叶酸的服用率为97.73%,其中叶酸服用依从人数为2569人,依从率为97.61%,对277名叶酸服用人数进行了知识知晓率调查,知晓率为98.92%。

(十六)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的筛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筛查率99.41%,新生儿听力筛查2374人,筛查率99.87%,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2246人,筛查率99.07%。

五、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困难和建议

(一)随着城乡差距的缩小和人员流动性的增加,奉化区内户籍人口在区外进行孕期管理时,管辖机构未能及时实施产前筛查的减免政策,加之家属不愿前往本院进行现场结报,导致部分孕妇未能享受到免费的产前筛查服务。

建议扩大筛查的统筹范围,采取省统筹或市统筹的方式,开通线上减免结报渠道,以便目标人群能够便捷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服务政策。

(二)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妇保、儿保、精防、计免等专业系统尚未实现实时数据交换共享,仅能进行下发数据的调阅。此外,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部分由民营医院承担,而这些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导致老年人体检等重要数据无法同步回传。

建议完善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建设,统建云HIS平台,逐步实现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各类医疗健康管理信息的共享与融合。同时,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基层处推进城乡居民体检模块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助力和增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