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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71U/2025-161954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5-05-29

2024年奉化区卫生健康局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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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建设,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政办发[2018]24号)、《宁波市奉化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奉财政发[2021]7号)和《奉化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奉卫[2021]121号精神)。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现对2024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进行绩效核对,并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是党和政府惠民工程,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预防为主,普及健康”卫生方针的大事,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目主要包括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慢性病防治项目、重性精神病防治项目、急性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项目。

二、相关政策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第四轮

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国艾办函〔2019〕11 号)、浙江省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 (2019-2022年)》、《浙江省性病规范化诊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宁波市消除丙型病毒性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计划(2022-2030年)》、《宁波市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任务书》、《宁波市奉化区创建第四轮全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宁波市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任务书》、《宁波市奉化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宁波市奉化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区建设实施方案(2015-2017)的通知》、《关于印发健康浙江考核目标责任分解书的通知》、《2022年宁波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2022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资金管理办法及使用

根据《奉化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奉卫[2021]121号)要求,专项核算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项目资金专项管理,按照年初预算及实际工作开展需要,定期通过资金审批实时结算。2024年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75.5万元,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24年度二级单位预算的通知》分配要求安排预算资金。

四、项目成效

(一)安全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2024年全区适龄儿

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9.29%。扎实开展“一老一小”民生实事项目。截至12月31日,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65398人,市级任务完成率100.30%,省级任务完成率110.31%。适龄女生HPV疫苗第一针次接种1243人,全程接种1161人,市级任务完成率145.13%,省任务完成率为247.02%。

(二)夯实艾滋病和性病监测基础工作。加强奉化区艾

滋病和性病常规监测工作,夯实艾滋病和性病监测基础。 HIV检测量占常住人口的29.50%;完成重点人群筛查任务,其中MSM人群1209,暗娼536,监管场所羁押人员4301,50岁以上老年人27837,外来务工人员11302,社区戒毒人群21,性病就诊者11031,青年学生200;性传播病例性伴推动检测比例85.29%;落实中老年人群艾滋病疫情防治工作,其中50岁以上男性HIV检测量占当地中老年男性的20.96%。 按照第五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要求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均达标;对80%以上的高三毕业生进行防艾宣传教育,所有普高和职高都达标。

(三)进一步提升结核病诊疗服务质量。多措并举,探索奉化结核病防控新模式。构建“一站式”结报新模式,创新开展传染期肺结核免费住院隔离治疗。2024年全区网络直报系统共报告肺结核187例,报告发病率31.63/10万。与2023年同期报告发病率(35.52/10万)相比明显下降。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为提高全民肺结核防治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卫生牵头、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截至2024年底,结核病宣传“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14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媒体宣传11次。积极创建无结核街道。方桥街道成功入选省级“无结核街道”建设试点,尚田街道、萧王庙街道入选市级“无结核街道”建设试点,目前已完成创建组织体系建设,筛查1万余人,发现0例病例,宣传10次。

(四)稳步推进重点慢性病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省市相关的工作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发现与管理,2024年全区高血压规范管理率69.75%;糖尿病规范管理率69.21%。顺利通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五年来,奉化区以示范区巩固提升为契入点,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全区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五)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综合管理工作。 建强区级精神专科门诊,不断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1-12月重性精神病检出患者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率100%,稳定率100%,实现在管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0%。

(六)增强卫生应急综合处理能力。疾控中心内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单位中层以上业务骨干承担,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由中心领导班子带队各科室业务骨干为成员轮流值班,确保发生疫情后及时进行网络监控和上报。由传染病防制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开展网络直报疫情审核和监测,发现聚集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好上报和现场处置工作。

(七)出色完成世界佛教论坛公共卫生保障。论坛前,第一时间诊断、报告、处置输入性登革热5例,论坛期间,第一时间诊断、报告、处置宁波市首例输入性基孔肯雅热病例。开展全区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共计督导18次,已完成全覆盖。是持续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共计开展17家接待酒店的二次供水及末梢水抽样监测、7家住宿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监督监测、16家住宿场所公共用品及空气进行监督监测及4家酒店内泳池水质监测及空气质量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卫生标准;检查公共场所卫生101家次,采集生活饮用水101家次,其中9家次生活饮用水不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八)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全年共收到报告职业病6例;疑似职业病24例,其中疑似职业性尘肺病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1例,疑似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1例,疑似职业性化学中毒2例。指导194家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企业开展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投入,建立防治管理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2024年度,全区将有136家企业完成专项治理工作,总治理率将达到70.1%。全力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积极开展职业卫生专题培训会,指导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常规监测,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健康管理水平。今年以来,累计召开培训会6场次,参会企业300余家。

(八)追踪食源性疾病的发展趋势,指导食品安全政策的制定和观察监测控制措施的效果。年底按工作方案要求顺利完成各项目工作。2024年完成监测食品样本829批次(包含监督条线的120份餐具,但不予评价),达到1.3件/千人口·年。在完成样品检测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监测数据,发现的2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函的形式发送至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卫生健康局;1、4、7、10月初完成每个季度的简报发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和市疾控中心。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区人民医院)全年完成270例,二级医院完成12例,乡镇街道医院完成1例。所有医疗机构每月按要求上报感染性腹泻病例。将全年的监测结果、监测工作总结和质量控制总结报送至市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健康局。

五、存在问题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配套措施不到位。我区从医疗机构选取了32名专职疾控监督员,基本是各医疗机构院感科长和防保科长开展相关工作。专职疾控监督员并不专职,除完成院内本职工作,还要按周、月、季等频次对其他医院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巡查工作,没有任何补贴。疾控监督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类别人员配置未达到要求。三是消化道肿瘤筛查推进困难,40-60岁以下人群筛查意愿低。镇、街道普遍反映组织动员难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