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3790N/2025-161311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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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06 |
2024年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奖补资金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评价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奖补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宁波市奉化区与凉山州甘洛县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实施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21] 56号),《宁波市奉化区2024年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奉政办发[2024]8号)文件,对我区对口帮扶协作的凉山州甘洛县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以及我区结对帮扶的各地区的订单式消费帮扶项目给予相应的补助。
二、项目概况
产业合作项目:对注册纳税在甘洛县且2023年度实到甘洛县外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制造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有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协议的,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实到投资资金3%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2023年度实到四川省(不包含甘洛县)的四川外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制造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有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协议的,且纳入奉化-甘洛产业合作统计范围的,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实到投资资金1%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增资、并购项目视同新设项目补助。
劳务协作项目:自2023年起新吸纳甘洛县脱贫劳动力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在奉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消费帮扶项目:对建立消费帮扶考核台账,注册地、纳税地均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企业,年度采购帮扶地区产品订单在100万元以上且帮扶成效明显的,给予年度完成采购额1%的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24年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奖补资金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2.64万元,实际支出92.64万元。通过前期申报、审核等,确定2023年度宁波长荣制衣有限公司等1家产业合作企业、宁波奉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京桥恒业工贸有限公司等2家消费帮扶企业、宁波信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1家劳务协作企业符合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补奖政策,共涉及奖补资金92.64万元。
四、项目实施主要成效
实践表明:极大地激励了浙商、甬商企业去对口地区投资兴业,助力对口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东西部地区经济合作、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