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5-0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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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25-161379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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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07 |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5年第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奉化区食品抽检计划,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奉化鑫浩水果商行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逛呲火锅店购进的红薯,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祖玛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尖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莼湖李丽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奉化张东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戊唑醇、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阿杨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区刘挺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