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5-161395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08 |
奉化区2024年度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创建资金自评报告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区政办发〔2021〕58号)政策文件和年初区财政预算安排,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2024年度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创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管理办法
1、农作制度创新奖励项目:鼓励开展稻鱼共生、种养结合等农作制度创新试验,探索粮经融合发展途径,提高种粮经济效益,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按实奖励支付)。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2、经营主体争先创优奖励:鼓励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争先创优,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评选,扩大我区农业经营主体影响力。(按实支付)对获得国家、省、市、区级优秀种粮大户、好稻米、农业之最、吉尼斯纪录等粮油方面荣誉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和0.5万元奖励。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3、种植技术创新奖励:建立粮食高产、高效、绿色农业示范基地,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市级以上粮油百亩示范方创建和高产攻关田竞赛活动。(按实奖励支付)宁波市级以上百亩方或高产攻关田竞赛优胜奖配套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优胜奖按三等奖奖励。以各级文件为准。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2024年度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创建资金财政年度预算安排35万元。此项专项经费的业务管理部门为区财政局农财科,项目承担单位均为区农技总站。资金管理参照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1〕305号)文件。
二、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我区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争先创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评选,荣获浙江好稻米金奖产品1个、“甬优杯”宁波市十大好稻米金奖产品1个、银奖产品1个,有效扩大了我区粮食生产的影响力。按政策,奉农〔2024〕102号已将2024年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先进奖励资金共计6万元予以拨付,结余9万元。
农作制度创新奖励项目无,支出为0,结余10万元;
种植技术创新奖励项目无,支出为0,结余10万元;
2024年度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创建资金总共结余29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由于项目预算安排为以奖代补,按实支出,年度有29万元未支出,年底由财政统筹,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我区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争先创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评选,荣获浙江好稻米金奖产品1个、“甬优杯”宁波市十大好稻米金奖产品1个、银奖产品1个的好成绩,完成了年度资金预算设定的产出指标,同时有效扩大了我区优质粮食生产在省、市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