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14W/2025-161450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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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09 |
关于开展2024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小而美”企业: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实施细则》(奉科〔2024〕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列入培育名单的“小而美”苗子企业和重点企业。
二、奖励额度
“小而美”苗子企业和重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同比增速超过10%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入选条件要求的,增量部分按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三、申报条件
1.企业履约、经营正常;
2.2024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速高于11.76%;
3.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同比增速超过10%;
4.“小而美”苗子企业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小而美”重点企业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
四、申报材料
1.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请表;
2.2023、2024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整套报表);
3.2024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或者研发投入辅助账。
五、申报方式和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https://qf.ningbo.gov.cn/qykj/
policy-project 浙里办账号登录)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在线申报、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科技局612办公室。
六、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24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田珊珊 邬琪琪
联系电话:89294276。
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