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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6-13

2024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资金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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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概况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民政管理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奉民发〔2016〕88号)规定,全区养老服务资金包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主要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提升从事养老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以及为养老机构营造安全规范的环境而设立的,主要有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智慧养老院补助、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补助、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补助,低保对象养老服务补贴。

二、资金预算安排

2024年向区财政申请预算资金435.59万元,具体为: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90.44万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54.516万元,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4.8万元,护理员岗位津贴54.936万元,养老服务补贴17.53万元,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补助51.66万元,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0.7万元,认知症障碍照护专区床位补助126万元,智慧养老院建设补助35万元。从“区级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老年食堂建设及运营补助’”中调剂39万元。

2024年宁波市级拨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42.38万元。2023年结转资金7.44万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宁波市民政局要求,对照《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宁波市奉化区民政管理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共支出各类资金624.404万元。具体为: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57.3万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82.32万元,护理员岗位津贴126.54万元,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补助41.586万元,养老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8.058万元,养老服务补贴8.6万元,认知症障碍照护专区建设150万元,智慧养老院建设50万元。

四、养老服务取得的成效

在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下,在社会力量共同配合下,通过实施居家服务升级、机构供给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持续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区有养老机构20家,机构养老床位达439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262张,占比75%;夕阳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被评为四星级养老机构,岳林康养院达到三星级标准,85%的养老机构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岳林康养院建成智慧养老院;全区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00张,新增持证护理员207人;着力推进养老机构与医养康养融合发展,20家养老机构中有4家建成内设医疗机构,其他16家均与周边医疗卫生室进行签约,实现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