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25-162500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150号建议的答复
方照代表:
感谢您对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受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青少年各类心理问题日益增多,区教育局长期以来坚持五育并举,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我们特别认同您提出的:单由校方采取教育关怀手段难以全盘解决。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由区卫健局牵头派驻心理医生。我们非常欣赏您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性的认同,但这一建议现实层面很难实现。首先,目前我区乃至宁波大市来看,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等专业人员资源都十分紧缺,医疗系统内部也是供不应求的状态,不具备选派医生至中小学的条件;其次,我国精神卫生法也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并可以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在中小学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坚持发展为主,面向全体学生,更突出对学生积极心理品质的培养,工作的主体应是中小学教师,区教育局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中小学心理教师队伍培养,不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最后,我国精神卫生法对开展精神障碍诊断和治疗的专业医疗机构有明确资质要求,而中小学完全不符合相关要求,无法承担对患有精神障碍的学生进行治疗的职能。
二是关于特殊学生到专业的心理问题矫正机构或学校参加义务教育。2024年7月,宁波市教育局设立了宁波市城南实验学校,为全日制公办学校,位于大堰镇,接收宁波大市范围内符合相关标准的学生,主要发挥司法的矫治功能和教育的引导功能。我区中小学均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此项工作。
三是关于由区卫健局配合区教育局持续建优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奉化区学生成长指导中心由区教育局在2023年成立,2024年起正式面向全区中小学生及家长开放,提供学业指导、生涯规划、心理辅导、家庭教育等多个方面的专业、公益服务。中心导师团队从我区名优骨干教师中选拔成立,定期开展各类专业培训,确保教师指导的专业性、有效性。中心自运行以来,成效显著,多项工作开展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肯定,多次在省、市各类会议、活动中作经验交流与分享。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