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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735R/2025-162702 组配分类 生态建设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6-20

关于2024年度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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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区上下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全力推进美丽宁波、生态示范创建等各项任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蝉联2024年度“五水共治”大禹鼎金鼎,连续三年捧获大禹鼎金鼎;“海洋伙伴”环保舱模式获评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最佳实践案例;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经验入选自然资源部首批典型案例和省“十大重大工程”示范样板;“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案例获评宁波市全面深化改革“最佳实践案例”;大堰镇成为宁波唯一入选省第二批环境健康友好试点乡镇。

一、2024年总体情况

(一)生态环境方面。2024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2.3%,位列全市第三,PM2.5年均浓度25.3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8;15个区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以及两条三江一级支流年度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46.8%;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100%;完成16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全部达到100%。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350吨、氨氮25吨、氮氧化物450吨、挥发性有机物200吨,完成率100%。

(二)生态安全方面。全年下发自然保护地“回头看”图斑24个,已完成销号19个,其余5个按进度整改中;下发省级自然保护地监测核查图斑125个,核查准确率100%。加强岸线保护,动态监测排查违法违规行为,全区大陆海岸线长度53.68公里,其中大陆自然岸线长度7.05公里,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100%。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2024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96.2%。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新增补充林地面积500亩,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等重要指标维持稳定,森林草地湿地面积保护率与上年基本持平。开展“之江利剑”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检查经营主体128家,累计接出警204次,救助、放生野生动物50余只。落实互花米草除治任务,基本消除互花米草入侵扩散带来的生态危害。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突发环境事件或因环境污染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生态经济方面。立足我区特点,开展多领域、多样化的探索和实践,全面完成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第六届世界佛教论坛活动场馆绿电保障和论坛产生的温室气体消纳达到100%,成为首届实现碳中和的世界佛教论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开展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5个,腾出存量用能空间1.9万吨标准煤,新增工商业光伏电站524个,投运公共充电站点38处,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突破50万千瓦。“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行动全面深化,整治低效高耗企业378家,改造提升低效工业用地995.5亩。交通运输水平不断优化,新增公交线路5条、优化调整2条,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和网约车433辆,完成市级目标的185.8%,全区新能源车辆保有量达到10.01%。实施科技创新“强基登峰”工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关键技术攻关行动,2024年区级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投入5629万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4%。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广主要农作物配方肥和商品有机肥8636吨,创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5个,绿色防控技术面积超过1.5万亩。严格用水总量和效率双控体系,2024年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32%。

(四)生态生活方面。加快污水管网敷设,建设污水管网10.1公里,全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98.5%。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工作,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89.8%、无害化处理率100%。稳步提升新建建筑星级绿色建筑比例,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85.7%。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新增共享单车网点229个、引进共享单车800辆,全年绿色出行比例76.7%。完成3个省未来乡村、86个省和美乡村达标村建设任务,连续两年入选省和美乡村工作优胜区,创成省级未来社区2个,裘村镇、莼湖街道列入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创建名单,箭岭村入选农业农村部首批低碳乡村培育试点,三横社区入选中国幸福社区范例。

(五)生态制度方面。宁波湾海洋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经验得到杨青玖副省长等省、市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生态警务建设”专题培训班上亮相展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全区河道实现河(湖)长全覆盖,各级河(湖)长和公众巡河发现问题7094个并全部办结,完成省市级交办问题28个,整改完成率100%。严格落实“林长制”,各级林长巡林1230次。积极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全年完成排污权交易115笔,实缴金额609.11万元。推进公益林建设与管理,完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发放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242.5万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妥善处理环境信访件,环境信访化解率100%。严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出动执法人员4486人次,立案44起,处罚金额484.19万元。

(六)生态文化方面。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入学校、进课堂,覆盖全区50所中小学、67所幼儿园。实施生态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戏下乡、送展览讲座下乡等生态文化惠民活动750余场,举办非遗、节庆、民俗与旅游休闲相结合的传统节日活动50余场。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5场,2024年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位列全市第三、全省41名,全省排名较2023年提升8个名次。

(七)其他重要情况。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奉化双山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南侧岸线滩涂违规填海个性问题1个,已完成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预计6月底完成整改并销号;督察组交办信访件36件,已办结销号34件,正按时序整改2件。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的下陈江入海闸口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省委专项督察反馈的电镀行业整治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市委涉水生态问题机动巡察组共反馈整改问题27个,制定整改措施98条,截止4月25日,已完成整改80条。

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4年,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以及群众期待,对标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健康美丽新城区建设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生态文明建设合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镇街和部门对生态环境工作还不够重视,治水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管理、养护机制有待健全。二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依然存在,PM2.5在宁波大市排名比较靠后,扬尘污染防治等举措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展示还不够充分,缺少体现地方特色、展示良好成效的标志性成果。

三、下步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区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推进奉化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落实,高质量夯实共同富裕特色区、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健康美丽新城区生态文明保障基础。

(一)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纲,深入开展美丽奉化工作。积极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稳步落实美丽奉化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海洋伙伴”环保舱、大堰镇省级环境健康友好试点乡镇建设,深化2.0版“山海共治”全域生态联勤共治新模式,打造具有奉化辨识度的工作品牌。

(二)以环境质量提升为要,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治水方面:抓好涉水生态问题机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实施奉化主城区排涝综合治理一期等重点治水工程,确保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落实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整治措施,提升甬江流域江口断面水质,入海河流降渚溪总氮、总磷浓度达到或优于上级考核要求。深化河湖长制和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创建3条幸福河湖和2个美丽河湖片区,打造13个具有奉化特色的高品质水美乡村、8个亲水节点。治气方面: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质进位”行动,开展扬尘防治、秸秆焚烧管控、产业升级改造等专项行动,全力破解大气污染防治难题。治土方面:做好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和小微单位危险废物收运提档升级,争创省级百优“无废城市细胞”,力争“无废城市”建设有新的突破。

(三)以生态安全为本,从严开展生态保护与监管。严格落实自然资源保护责任,以“田长制”“林长制”为抓手,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守牢自然生态安全底线,做好雪窦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成效评估。落实自然岸线动态监测工作,依法依规处置违法占用、破坏自然岸线行为。强化河长履职监督,健全“一月一督查”机制,实行边查边改、动态销号管理。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持续做好互花米草防治工作,巩固治理成效。

(四)以绿色发展为轴,加快推进“双碳”工作。围绕“双碳”工作年度任务目标,打造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推动新能源发展与党的三大主导产业、特色旅游、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推进“两新”设备更新工作,推广减碳、降碳、低碳等先进工艺技术,引导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广绿色防控技术,2025年力争推广配方肥4220吨、商品有机肥2000吨。

(五)以人居环境改善为基,深入开展美丽城乡建设。持续深化村镇品质提升,推进裘村镇、莼湖街道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创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各级示范场所的巩固维护工作,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率达到75%。实施“家园建”“家园美”等九大行动,创建省级未来乡村5个、和美乡村3个、垃圾分类典范村6个,建成四明诗路和剡溪风情美丽乡村风景线。推动农污治理提质增效,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完成16个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提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