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宁波奉化国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2号)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告自2025年6月16日起解除宁波奉化国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