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奉化区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5-162146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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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06 |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停车服务管理水平,结合地区实际,区住建局经研究起草了《宁波市奉化区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6日。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或者电话反馈。联系人:沈倩梅,电话:89294635,通讯地址:奉化区义门路62号人防大厦805。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宁波市奉化区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提升我区停车服务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扎实开展停车治理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大泊位供给,优化便民服务。
二、基本原则
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政府统筹负责、部门履职尽责、社会多元协同、公众广泛参与的停车共治共享新格局。加强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构建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公共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体系。完善停车收费机制,规范停车收费管理,通过差异化收费调控停车需求。推进停车管理与数字化融合发展,深化智慧停车多跨场景应用,提升停车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商圈等重点区域停车管理,推动资源错时共享,提升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扩大停车供给
1.配合完善停车专项规划。结合片区停车资源供给现状和需求特征,配合编制市县两级停车场专项规划。加强乡村地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将经部门论证分析后的乡村停车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等内容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管理。
2.持续加强停车配建指标刚性执行。严格落实停车配建指标,加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停车场规划验收,确保配建停车设施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停车泊位相关批后监管,加大对配建停车位性质变更等行为的审核及查处力度。
3.着力提升停车设施供给。增加停车泊位底数,实现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执行率达90%以上。结合开发建设项目及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新建公共停车场,鼓励利用边角地、待建土地、自有存量建设用地等场所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沉井式停车场或临时停车场。到2027年,每年新增停车泊位不少于750个。健全结建公共停车场移交和委托管理程序,相关设施及时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
4.推广错时共享停车模式。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鼓励商业办公、体育场馆等建筑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与周边小区等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优化停车资源。到2027年,每年新增共享泊位不少于200个。
5.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统筹考虑城市活动和交通通行,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合理布设施划路内停车泊位,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路内停车的准停时段和时长、准停车型等要求。重点弥补医院、学校、老旧小区、商圈等地方的停车需求。定期开展泊位使用情况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合理布局道路停车泊位设置。
(二)规范停车管理,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1.深化公共停车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停车设施普查。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停车资源底数入库。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备案工作制度,规范停车场经营服务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城区停车场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当前收费停车场经营场地合法性、经营管理规范性等方面进行核查、补充备案。
2.明确乡村停车场建设管理职责。强化乡村地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压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指导其规范乡村停车场建设、运营、管理行为。
3.加强差异化停车收费管理。加强全区停车价格统筹指导,科学制定更加精细化、更具针对性的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持续实行道路泊位“夜间免费”“重大节假日免费”,公共停车场“夜间优惠”等惠民政策。加强对停车场经营主体收费行为的指导服务与事后监管。
4.推动智慧停车深度发展。加快停车场不停车电子快捷收费系统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政府投资及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旅游景区(点)和大型商超公共停车场无感支付、场内提前付、线上提前付等便捷支付模式全覆盖;到2027年,实现所有公共停车场便捷支付模式覆盖率达90%以上。
5.科学优化公共交通布局。优化公共交通线网,推进公交和轨道交通“两网融合”,到2027年优化公交路线1条。充分发挥驻车换乘停车场(P+R停车场)作用,探索研究P+R停车场与公交、轨道等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措施,缓解停车压力。梳理学校、医院、商超、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公共交通出行需求,提高公交分担率,改善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条件,确保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75%。
6.加强停车管理执法。开展停车秩序整治,理清权责,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作、联合处置的停车执法工作模式,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机动车占停人行道、盲道、车行道、小区消防出入口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私自占用城市道路上公共空间的行为。
(三)提速突出问题治理,推动区域停车服务提质
1.综合治理老旧小区夜间停车难题。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合理增设停车泊位。针对夜间停车需求较大、配建车位不足的小区周边路段,科学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落实专项规划公共停车场(库)规模和布局要求,在地块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研究建立社区停车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居住区内、外不同权属停车泊位的有偿或无偿共享。
2.加快缓解学校周边接送停车难题。鼓励幼儿园、中小学加强内部挖潜,利用周边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增设临时停车泊位,实施临时单行线管制,“一校一策”优化周边交通组织,确保到2027年,全区70%以上的幼儿园、中小学实现交通组织优化。依据停车配建标准和《宁波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南(试行)》等要求,学校新建项目配置地下接送系统。加强学校停车资源优化配置和管理利用,杜绝地下接送系统“建而未用”现象。推广“校家警”护学模式,每年新增智慧接送系统不少于2处,实现点对点精准接送,引导车辆即停即走。
3.切实纾解医院就医高峰停车难题。加快既有医院周边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建设,通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医院停车配建指标,逐步补齐停车泊位历史欠账。优化医院内部及周边交通组织,打通内外部交通循环。全面优化就医停车服务,三级医院完善停车引导等功能,鼓励城区其他公立医院完善停车引导等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住建局牵头建立区级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各部门推进落实区级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根据细化的目标任务,倒排任务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查督导。建立综合督查和抽查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将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加强检查督办,有效推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抓好推进落实。要针对区域性停车管理难点,分类要求、重点指导,不断提升精准治理工作。要注重沟通衔接,逐条逐项抓好各类信访呼声、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奉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实施方案
3.奉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排摸表
附件1
宁波市奉化区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要求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强化规划引领,扩大停车供给 | |||||
1 | 配合完善停车专项规划 | 配合完成宁波市市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 2025年10月 |
2 | 将乡村停车设施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等内容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管理。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
3 | 持续加强停车配建指标刚性执行 | 加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停车场规划验收。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 | 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 | 常态化推进 |
4 | 加强停车泊位相关批后监管工作,对停车泊位性质变更进行严格审查。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
5 | 着力提升停车设施供给 | 编制出台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确保建设执行率达90%以上。 | 区住建局 | 各国资平台公司、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6 | 结合开发建设项目及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新建公共停车场,到2027年,每年新增停车泊位不少于750个。 | 区住建局 | 各国资平台公司、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
7 | 健全结建公共停车场移交和委托管理程序,及时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 | 区住建局 | 兴奉控股、名山集团、农商控股等各国资平台公司 | 常态化推进 | |
8 | 推广错时共享停车模式 | 开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错时开放工作,鼓励商业办公等停车泊位实行错时共享,每年新增共享停车泊位不少于200个。 | 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局 |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 常态化推进 |
9 | 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 | 科学规划道路停车泊位开展泊位使用情况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合理布局道路停车泊位设置。 | 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 | 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二、规范停车管理,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 |||||
10 | 深化公共停车场监督管理 | 定期开展停车设施普查,全面归集城乡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信息。 |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各乡镇街道 | 2025年12月 |
11 | 明确停车场经营服务要求,规范经营单位和工作人员服务行为,保障停车设施使用者合法权益。加强停车场的备案监管,确保停车场及时备案。 | 区住建局 | 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
12 |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城区停车场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当前收费停车场开展核查,符合条件补充备案。 | 区住建局 | 涉及相关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
13 | 明确乡村停车场建设管理职责 | 引导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主体责任,指导其规范乡村停车场建设、运营、管理行为。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14 | 加强差异化停车收费管理 | 加强统筹指导,制定我区科学、合理、惠民的差异化收费标准,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 区发改局 | 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 2025年3月 |
15 | 受理停车场违规收费投诉举报,加强对违反价格法、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罚。 | 区市场监管局 | 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
16 | 推动智慧停车深度发展 | 推进实现全区政府投资及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旅游景区(点)和大型商超公共停车场的便捷支付模式全覆盖。 | 区住建局 | 区文旅集团、区商务局 | 2025年12月 |
17 | 加强对公共停车场便捷支付的宣传引导工作,实现公共停车场便捷支付模式覆盖率达90%以上 | 区住建局 | 各乡镇街道 | 2027年12月 | |
18 | 科学优化公共交通布局 | 优化公交线路网,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至2027年优化公交线路不少于1条。 | 区交通局 | 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19 | 充分发挥P+R停车场作用,探索研究P+R停车场与公交、轨道等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措施,缓解停车压力。 | 区交通局、区住建局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 常态化推进 | |
20 | 协助开展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等指标测评工作,确保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75%。 | 区交通局 | 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2025年12月 | |
21 | 加强停车管理执法 | 开展车辆违停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上公共空间的行为。 | 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 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三、提速突出问题治理,推动区域停车服务提质 | |||||
22 | 综合治理老旧小区夜间停车难题 | 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合理增设停车泊位,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且符合规划条线下,实现应划尽划。 | 区住建局 | 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23 | 落实专项规划公共停车场(库)规模和布局要求,在地块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
24 | 制定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实施方案,针对夜间停车需求较大、配建车位不足的小区周边路段,科学设置夜问临时停车泊位。 | 区公安分局 | 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
25 | 研究建立社区停车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居住区内、外不同权属停车泊位的有偿或无偿共享。 | 区住建局 | 各乡镇街道 | 常态化推进 | |
26 | 加快缓解学校周边接送停车难题 | 接送交通拥堵学校必须结合实际制定“一校一策”交通组织优化方案,缓解接送车辆通行和停放压力。幼儿园、中小学实施率2025年达50%以上,2026年达60%以上,2027年达70%以上。 | 区教育局 | 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 | 常态化推进 |
27 | 推广学校智慧接送系统,实现点对点精准接送,每年新增不少于2处,逐年扩大覆盖范围。 | 区教育局 | 常态化推进 | ||
28 | 结合“最美上学路”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规范发展专线公交和定制公交。 | 区教育局 | 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 | 常态化推进 | |
29 | 实现学校已建地下接送系统应开尽开,新建及具有改造潜力的学校,在新建时应配置地下接送系统 | 区教育局 |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 | 2025年12月 | |
30 | 切实纾解医院就医高峰停车难题 | 通过优化院内交通组织和内部挖潜增加车位供给,倡导职工公交出行或院外停车。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交通局 | 常态化推进 |
31 | 严格执行《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要求,在新建、改(扩)建项目中逐步补齐停车泊位缺口。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常态化推进 | |
32 | 基于数字化应用,全面优化就医停车服务,实现三级医院停车引导功能,鼓励城区其他公立医院完善停车引导等功能,充分发挥医院周边停车场作用,缓解就医停车压力。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住建局 | 2025年12月 |
附件2
奉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广停车资源错时共享,缓解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局部区域,根据《宁波市奉化区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共享停车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应开尽开、便民利民”的原则,鼓励错时开放、智慧管理、资源共享。到2027年,每年新增共享泊位不少于200个。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1.区域范围:奉化区主城区,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乡镇街道参照执行。
2.开放场所:
(1)机关企事业单位:凡具备停车条件的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资企业等(含各级下属单位)办公场所,均列入开放备选清单。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学校、医院、军事管理区、存放危险物资场地、租用办公场所和经营性停车场等除外。
(2)社会停车场:鼓励商业办公、体育场馆等建筑的内部停车场在空闲时段与周边小区等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
(3)住宅小区:鼓励住宅小区在满足业主需求前提下,经全体业主同意开放部分车位。
3.准停车型:7座及以下小型普通客车。
(二)共享要求
1.收费情况: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人员配备、设施维护、场内保洁等运行成本,自行确定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开放。因运行成本问题确需收费的,停车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发改部门拟定的政府指导价。
2.开放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全社会开放。其他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停车场地情况及周边环境,自行选择面向定向或者非定向人群开放内部停车场。
3.共享时段:在本单位非使用高峰时段开放,具体由管理单位确定。
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般工作日开放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半小时后至次日上午上班前一小时,周末、法定节假日为全天开放。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灵活微调开放时间。
4.车位情况:建议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其办公场所中的地面停车位,可以物理区分共享停车区,不实行“一车一位”绑定。其余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共享停车位点位情况。
5.开放模式: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停车场规模、区位及安防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和周边停车需求,自行确定开放模式。下面例举几种模式供参考。
模式一:开放道闸。共享时间段内,停车场道闸呈敞开式,社会车辆自行进出。
模式二:登记进出。有门岗值班的单位,通过人工登记进出,确保场地安全。
模式三:社区协作。定期由社区汇总统计周边需使用共享停车位的车辆信息,将这些车辆车牌录入单位的道闸系统,共享时段自行出入停车场地。
模式四:智慧道闸。安装智慧道闸的单位,利用道闸“潮汐车道”功能,在错时共享时段内,在道闸系统中设置放行车辆数(共享开放车位数),停放数量未达到设置数量时道闸自动开启,到达停放数量后道闸不再开启。
6.数据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接市级停车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互通。
7.日常管理:各开放单位负责错时共享停车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落实管理人员及视频监控、设置监督举报热线等方式,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应急事件。
(三)开放单位的权利及义务
1.若停车人发生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等违规行为,管理方有权对该车辆采取黑名单封禁,禁止其再次进入场地。
2.实行免费共享开放的单位停车场,属公益性停车场地,不负责财物保管,不承担人身安全、停放车辆被盗或损毁等法律责任。但可以在能力范围内提供调查、索赔过程中必要的协助。
3.管理方应在本单位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错时共享停车单位标牌,公示共享时间、收费情况、停放要求、违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等重要信息。
4.管理方应负责停车场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保证停车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四)停车人的权利及义务
1.停车人有权在共享时段停放准停车辆。
2.停车人应保证无安全隐患,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剧毒等危险违禁品。
3.停车人应自觉爱护场内设备设施和公共卫生,维护场内安全秩序,遵守交通法规,按交通标识行驶,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内。
4.停车人应遵守开放单位内部停车管理规定,配合门卫和安保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开放时间停放车辆,不妨碍非共享时段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未经允许不擅自进入办公区域内部。
5.停车人应保管好车内物品,不存放贵重物品。
(五)违规处置
1.如停车人对停车场设施设备及其他车辆造成损坏,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如停车人违反开放单位停车管理规定,经警告无效后,可以采取黑名单禁封方式,禁止其进入场地。
3.停放非准停车型、强占共享车位、多次超时停放,经开放单位多次劝阻无效,情节严重,影响开放单位日常工作的,经区住建局汇总清单后,联合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统一处置。
4.涉及其他行政、刑事违法的由对应执法部门处置。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摸排阶段(2025年4月至8月)。为全面梳理我区现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资源,便于共享停车逐步推进,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级下属单位)摸排各自办公场所的停车数据,于2025年x月x日前填写附件4表格,报区住建局市政园林管理科。
(二)组织落实阶段(2025年9月至2027年6月)。实施方案印发后,全区各开放单位要积极开展车位错时共享工作,并及时将实施情况报至区住建局。对部分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景区公园周边等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进一步加强组织落实,优化措施,确保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7月至12月)。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持续优化完善相关措施,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开放单位常态化落实车位错时共享工作,有效缓解群众停车问题。
四、保障措施
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国资企业等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安全有序推进各项措施。区住建局和区机关事务局要及时公布开放单位清单及点位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及反馈通道;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反馈检查结果和推进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形成长效运转机制。
附件3
奉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排摸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停车场 车位总数 | 共享停车情况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可共享停车数 | 停车位情况(地面/地下) | 是否收费 | 共享开放时段 | 开放模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