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9496251A/2025-162205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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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溪口镇 | 发文日期 | 2025-06-09 |
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协办答复
区住建局:
关于应海骏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建议”已收悉,经溪口镇政府认真研究,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跨部门协作机制,落实责任到人
建立镇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镇政府牵头,联合住建、城管、供水、供电、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物业管理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联动任务清单。
公示执法信息与责任主体。在小区公告栏、镇政府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各部门执法事项、联系人及监督电话,确保居民问题“有人管、管到位”,避免推诿扯皮。
推动“执法进小区”常态化。针对小区违建、占用消防通道、违规装修等问题,由城管、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升问题处理效率。
二、构建双向考核体系,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制定量化考核标准。结合溪口镇实际,将物业服务质量(如投诉处理率、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等)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物业企业信用评级、续聘资格挂钩。
试点“双向考核”机制。物业企业对镇相关部门(如城管、住建)的协作效率进行评分,倒逼部门提升响应速度,形成“服务-监督-反馈”闭环。
公开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每季度通过社区公告栏、镇政务平台公布物业企业考核排名,对优秀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如税收优惠),对不达标企业限期整改或清退。
三、优化物业费收缴机制,探索信用联动
恢复房产过户物业费结清证明。在房产交易环节,要求买卖双方提供物业费结清证明,由镇房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过户,避免新旧业主推诿缴费责任。
建立业主信用档案。联合银行、供水、供电等部门,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纳入镇级信用体系,限制其享受公共服务优惠(如阶梯电价补贴、社区活动优先权)。
推广电子化缴费与提醒服务。开发镇级物业费缴纳平台,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并通过短信、小程序推送账单及催缴通知,提升缴费便利性。
四、加强镇街指导站职能,赋能基层治理
明确指导站权责清单。赋予物业服务指导站协调执法、业委会选举监督、纠纷调解等职权,定期组织物业企业及业委会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打造“示范小区”标杆。选取1-2个基础较好的小区(如武岭社区),由镇政府投入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安防、绿化改造等项目,形成可复制的管理经验。
推动业委会全覆盖。指导站协助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完成选举,明确业委会职责(如监督物业、管理公共收益),并纳入镇级考核体系。
优化物业管理服务是提升溪口镇基层治理水平的关键举措。以“部门联动、考核驱动、信用推动、示范带动”为核心,结合本地实际分步实施,逐步构建政府监管、企业服务、居民参与的三方共治格局,助力建设和谐宜居的现代化社区。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吴灿阳 电 话:8885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