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洪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西洪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奉化区方桥街道林语秋月里的浙(2025)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00343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西洪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