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14W/2025-16371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科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15 |
关于转发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构建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现将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你们,请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
一、有关要求
为便于统一审查出具相关证明,申报企业请于2025年8月1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
1.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请及时做好专项审计工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其中对申报条件进行逐条披露,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应保持一致。原则上每条申报条件均需提供附件材料用以佐证,如年度审计报告、研发人员社保证明、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研发场地证明、科研设备发票、知识产权证书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申报企业需提供省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省企业研究院申报企业需提供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证书;软件企业需提供软件企业证书;农业企业需提供农业企业证书),并在系统中上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2.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由区科技局征求各主管部门意见后统一出具审查情况。
3.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企业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进行提交,以免错过征求意见或现场考察。
4.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至区科技局,如开展现场考察请申报企业提前打印备查即可。
二、政策咨询
省电检院 唐相雷 联系电话:0571-81029700
市科技局高新处 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7097
区科技局高新科 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5307
三、技术咨询
沈涛,联系电话:0571-85151402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