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5-163958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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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25 |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和美乡村部分创建项目(张村未来乡村等)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奉化区和美乡村建设任务的通知》(奉委农办〔2023〕18号)、《关于公布第四批未来乡村创建名单的通知》(浙农字涵〔2024〕136号)、《宁波市奉化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农〔2023〕43号)、《关于修订宁波市奉化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农〔2024〕89号)和《关于明确2024年度宁波市和美乡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甬农发〔2024〕15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和美乡村创建计划和项目进度,决定拨付“剡溪风情”、“四明诗路”风景线、第四批和第五批未来乡村项目部分补助资金共计912万元(详见附件)。
本次补助使用宁波资金713万元,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甬财农〔2024〕1219号)文件,从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列支,列报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科目。本次补助使用奉化资金199万元,从2025年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美丽乡村项目中列支,列报“2120816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科目。
请各有关镇(街道)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做好项目实施指导和后续管理,切实发挥项目实效。
附件:2025年第二批和美乡村部分创建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附件
2025年第二批和美乡村部分创建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补助单位 | 已预拨 | 本次拨付 | ||
宁波 | 奉化 | 宁波 | 奉化 | |||
1 | 第四批未来乡村(2024-2025) | 江口街道张村 | 0 | 0 | 150 | 0 |
2 | 第五批未来乡村(2025-2026) | 西坞街道庙后周村 | 0 | 0 | 150 | 0 |
3 | 剡溪风情风景线(2023-2024) | 萧王庙街道 | 350 | 0 | 50 | 0 |
江口街道 | 200 | 64.1 | 80 | 0 | ||
溪口镇 | 268 | 0 | 52 | 120 | ||
4 | 四明诗路线 (2023-2024) | 溪口镇 | 650 | 0 | 231 | 79 |
713 | 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