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奉化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加快区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名特优教师和名优骨干校(园)长培养,促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区教育局启动奉化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现将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奉化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包括A类、B类、C类三类人员,培养对象共计40名。其中,A类为浙江省特级教师培养对象;B类为宁波市名校长(骨干校长)培养对象;C类为宁波市中小学名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首席教师、宁波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培养对象。

二、申报条件

(一)A类人员

1.申报范围

全区的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电教机构和青少年宫在职在岗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

2.申报条件

推荐人选思想政治过硬,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爱国情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师德师风高尚,模范履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在学生、家长和教师中享有较高声誉;业务能力突出,在学科专业教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教书育人成效显著;示范引领明显,有效促进区域内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在本省具有较高声望和知名度。部分评选条件明确如下:

(1)获评宁波市名教师、宁波市名班主任(申报德育学科必备条件)或宁波市专业首席教师(申报中职类学科必备条件)。

(2)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年及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聘任到在教研机构等非学校单位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校一线任教经历。申报德育学科的教师,应当具有10年及以上一线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思政课教师等)经历。

(3)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须继续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质量保持较高水平,近3年教学工作量中层管理人员不少于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2,校级领导不少于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3。

(4)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5))周期内累计取得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应达到浙江省教师培训制度规定要求。

(6))对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教师和因违反规范办学要求、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学校领导,5年内均不得予以推荐。

(二)B类人员

1.申报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的全区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成人教育学校中,在校(园)长(书记)岗位上任职的正职校(园)长(含校党委、总支或党支部书记)。

2.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师德高尚、品格优良,具有厚实的专业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在学校管理中敢于担当,勇于改革创新,善于解决重大问题,在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领域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

(1)名校长(园长)申报条件

①任正职满5年(截至2025年8月底)的在岗正职校(园)长(书记)。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③办学业绩佳,社会认可度高。学校管理经验在省级及以上介绍推广,近

5年内学校或个人获得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不少于2项。

④有较强的课程教学领导能力,熟悉中小学课程政策,掌握课程教学基本

理论知识和课程规划、开发、实施与评价相关技能,每年听评课30节以上。

⑤有较高的教育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近5年来,公开发表教育管理

论文2篇,论文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指导性和应用性,或发表论文1篇和正式出版教育管理学术著作1 部;主持市级及以上管理类课题1项并获奖。

(2)骨干校长(园长)申报条件

①任正职满3年、且在校级领导岗位满6年及以上(截至2025 年 8月底)的在岗正职校(园)长(书记);年龄上,高中段学校、教研室、成人学校校长不超过53周岁,初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不超过48周岁。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进修学校、成人学校)、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书记)分别具有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③办学业绩佳,社会认可度高。教育管理经验在市级及以上介绍推广;3年内,学校或个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

④有较强的课程教学领导能力,掌握课程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课程实施与评价相关技能,每年听评课30节以上。

⑤有较强的教育管理研究能力。近6年来,公开发表教育管理论文2篇;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管理课题1项并结题。

(三)C类人员

1.宁波市中小学名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首席教师

(1)申报范围

①名教师

在本市从教满3年的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的在岗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文化课教师。

②专业首席教师

在本市从教满3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教学研究机构)在岗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2)申报条件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好,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品德品行堪为师生表率。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①获评区名师及以上荣誉称号,在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区域学科教学、教改和教研中起指导和示范作用。

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聘任中级职称满5年,特别优秀者为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1)宁波市人才认定中认定为高级人才及以上人员;(2)获得浙江省教坛新秀荣誉称号;(3)主持或执笔完成教育部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或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2项;(4)在核心期刊(北大或浙大核心期刊目录)发表论文3篇(含人大复印转载);(5)国家级规划教材或教育部统编教材主编1部。(6)取得与所教专业相关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③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满工作量,申报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必须一致,任教本学科一般应满5年以上;对于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每周教学课时应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中层行政人员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④在教学一线的教师,近5年在本学科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课题、教材或论著等,至少有2项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市级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或公开出版。

⑤教学研究机构的教研人员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累计任教满5年,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指导教育教学;在实施课程改革、总结推广教改经验、推进教学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对提高本地区学科的教学质量作出重要贡献,所在学科教研工作在省、市内具有较大影响;近5年在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课题、教材或论著等,至少有2项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市级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或公开出版。

2. 宁波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

(1)申报范围

①学科骨干教师

在本市从教满3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岗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在岗文化课教师,各类民办中小学符合条件的教师。

②在本市从教满3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在岗的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其中已被评为宁波市学科骨干教师的除外),其中编外教师近3年平均周工作量须达到8课 时以上。

(2)申报条件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努力实践教育教学创新,具备系统、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较强的专业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是区域内专业教学的带头人。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①获评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称号,在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区域学科教学、教改和教研中起指导和示范作用。

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报优秀双师型教师相关专业应具有相应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非教师系列中级职称。。

③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教以来没有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的城镇公办义务段学校教师,须具有相应的全职支教1年或在近5年内兼职支教480课时的经历。

④申报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必须一致,连续任教本学科一般应满3年以上;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每周教学课时须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⑤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和教学创新能力,近5年在本学科著有多篇论文、科研课题、教材或论著等,其中至少有2项成果,或公开发表或在市级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公开出版。

⑥申报优秀双师型教师能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的组织与指导工作,熟悉现代生产、服务、管理等作业过程和标准。有在企业一线工作经历,无企业工作经历的,近两年必须有2个月以上企业挂职实践经历。所指导的学生在市级以上技能比赛中成绩优异,本人在市级技能比赛荣获二等奖及以上(没有组织技能比赛的专业除外)。

上述三类申报对象,强化师德师风要求,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并受到相应处分的教师,一律不予推荐。各类材料有效期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三、遴选方式

1.个人申报:由个人报名,学校审核推荐(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名)。

2.资格审查:区教育局组织力量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评:区教育局聘请有关教育专家组成考评小组,对各类符合申报条件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其中,A类、C类对象考评项目包括业绩考核、论文鉴定与即兴答辩、说课;B类对象考评项目包括业绩考核、论文鉴定、现场答辩(包括治校方略与实践教育思想阐述、现场抽题答辩)。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申报人员填写《奉化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对象申报表》《工作实绩自评表》,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申报表、自评表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报名表单,报名表单于2025年7月10日晚24时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报名表单:

A类:https://ding.cjfx.cn/f/pfyfzbor

B类:https://ding.cjfx.cn/f/dh4r2itp

C类:https://ding.cjfx.cn/f/zy2uts5t

报名联系人:人才工作科王科科,联系电话:255128。

请各校积极做好动员、推荐和审核工作。

附件1. A类人才培养对象报名表.doc

附件2. B类人才培养对象报名表.docx

附件3. C类人才培养对象报名表.doc

附件4. A类、C类培养对象工作实绩自评表.xls

附件5. B类培养对象工作实绩自评表.xls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