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2836620559244/2025-163540 | 组配分类 | 计划方案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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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征收办 | 发文日期 | 2025-07-09 |
区征管中心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区征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全区征收拆迁中心工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组织保障落实情况。健全组织体系,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中心主任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建立法治建设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坚持以法治为导向,强化征收拆迁增效。注重全局、统筹兼顾,重点围绕城中村改造、成片危旧房改造、平台建设等征迁项目,分析研判征收拆迁资金、土地、房源等要素保障,精准谋划年度征收拆迁计划,打好征收拆迁攻坚战。推动惠政二号区块二期、东门区块二期、河头路(锦屏中路)北延项目、上下张(上张)村、四明路道路工程、茗山云谷企业、生命科学城45号地块企业、全域整治西坞东部中部西部片区、全域整治萧王庙陈郎埭、S312沿海中线、溪口大厂等项目征迁,签约短时间内破百、过半、清零。全区累计完成征迁签约81万平方米,20多个区块实现签约清零,近五年体量突破500万平方米,区级民生实事项目(住房品质提升工程)11个城中村项目高效推进,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完成率109%。
(三)强化房票安置效应。持续加大征迁力度,牢牢把握房票新老政策优势,抢抓政策机遇,多措并举发挥房票安置最大功效,助推房票安置工作纵深推进。一方面发挥老政策效应。2022年5月出台的房票政策《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深入推行,大幅度缩短征迁安置周期,特别是在促进全区商品房(现售、预售)去库存、提升房地产市场活力方面取得较大成效。截止2024年底,全区累计签订房票8225张,需要发放房票金额91.82亿元。另一方面推动新政策效应。新房票政策《关于印发房屋征收安置房票政策实施操作办法的通知》于2024年10月出台施行,全市首批试点项目为奉化区岳林街道惠政二号区块二期、锦屏街道东门区块二期,共涉及4个村社,706户,土地面积7万平方米,征迁体量8.67万平方米。两个项目于11月下旬启动签约,实现了5天签约过半、30天签约清零的工作成效,房票安置率高达96%,签约率100%,为宁波房票新政策成功落地按下“快进键”。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完成各类应诉及信访答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等。
(五)坚持主动作为,强化攻坚破难担当。一是深化征迁“拔钉清零”。“拔钉清零”工作期间,征管中心作为牵头督查指导部门,强化运用“日上报、周点评、月通报”工作机制,及采用“红、黄、绿”排名晾晒方式,强力做好进度监管指导,取得明显成效,未发生一起赴省、市上访事件,取得“清零”和“稳定”的双赢。重点对河头路(锦屏中路)北延项目、四明路(锦奉大道-方欣路)快速化改造项目等项目未签约户疑难杂症,统一力量、专项破解,实现项目100%签约,保障了道路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二是紧抓征迁旧房拆除。紧扣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征迁地块签约进度安排,在签约阶段及早谋划旧房拆除事宜(启动旧房拆除程序、发布旧房拆除采购预公告等),助推地块尽快签约、尽早清零,为旧房拆除早进场、早施工创造条件。推进奉南路拓宽工程、明化路改造工程、惠政二号区块(一期)、桑园新村二期、上下张(下张)村、四明路(锦奉大道-方欣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河头路(锦屏中路)北延等项目旧房拆除进程。期间,因工程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的需要,主动担当,采取“边施工边采购”工作举措,保障四明路高架、奉钱线等工程顺利推进。
(六)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司法确认。一是推动司法确认。持续推进涉重大工程项目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至2024年底累计审结司法确认案件2130件,推动司法确认对征收拆迁的正面作用发挥,在促进矛盾纠纷、信访,及行政协议发案量等行政争议方面化解上实现新突破,其中行政协议发案量同比下降46%。二是推动纠纷化解。协同区法院,建立健全征迁权属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拟定集体拆迁工作涉及产权纠纷化解工作指引,指导全区集体拆迁项目在实操工作中遇到的买卖、继承等相关问题的处置。依托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提前会商、诉前、诉中调解以及适当救助等方式,力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减轻当事人诉累和行政、司法办案压力。“双下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行政诉讼发案率同比下降31.42%,首次实现案件零败诉;行政复议无纠错案件。
(七)加强政策理论培训,强化征迁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调查研究, 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推动素质提升、基层深入、一线服务全方位落细落小、提质增效。强化征迁竞速竞绩,实现工作提质、解难攻坚、服务争优,征迁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多元化、多方向地破解在征收拆迁签约、清零、安置房建设、旧房拆除等工作推进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与宁波市同行开展交流学习、相互促进。二是落实片区负责人定期业务交流机制以及片区负责人全面负责机制,第一时间掌握全区征收拆迁工作最新动态,提出有关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思路,特别是用成功的片区经验指导其他区块工作。三是强化业务实操,对征收拆迁全体人员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提高征收拆迁软实力。开展办及事务所各片区负责人、审核人员、一线签约人员专项业务考试,精准掌握每位人员业务薄弱点,对症下药、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问题
(一)法治队伍建设方面。现有法治专业人员配备与业务量不匹配,特别是在行政诉讼应诉、信访处置、政府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存在人员缺口。专职人员法律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有待提高,在案件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的专业水平仍需提升。
(二)行政争议高发风险依然存在。受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房屋征收拆迁领域行政争议案件成为案件新的增长点。此类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且利益重大,较易形成群体性案件且争议化解难度大。此外,在信息公开、征收拆迁补偿、履职答复等多个领域尚存在败诉风险。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健全学习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核心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12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二是组织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强化法治思维。科学制定计划,结合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落实述职述廉述法工作,认真履行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营造领导干部率先厉行法治、带头尊崇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培训,增强法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征收拆迁一线人员学法用法的培训,多举措增强全体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征收拆迁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能力的提升。
(二)深化征迁权属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实效机制,依托单个项目试点,制订出台《宁波市奉化区房屋拆迁涉集体土地房屋买卖遗产继承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点带面实现全方位覆盖;引入社会力量。按照指导意见引入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帮助开展权属纠纷调查工作,梳理明确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职责、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确保权属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及时补齐短板。依托法院权属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区社会治理中心日常衔接机制,及时汇总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纠纷、权利义务告知等涉及被征迁人权益保障问题,切实提升权属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注重程序规范,化解征迁风险。继续推进行政争议的多方联动调解工作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强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坚持源头治理。继续深化涉重大工程项目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征迁权属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行政诉讼少、败诉案件更少,促进“案件发生率、案件败诉率”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