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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727Y/2025-16353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司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7-09

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04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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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燕、工商联界别、周小幸、民革奉化区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区行政执法环境提升营商质量的建议》提案已收悉,你们认真剖析了目前我区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从创新并优化涉企行政执法与服务模式、规范并强化“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等角度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建议,感谢你们对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提案中所提出的建议我局迅速行动,认真贯彻上级要求部署,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作用,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方式。今年以来,全区行政检查1295次,同比降低66.71%,计划检查率100%,开展“综合查一次”280户次,减少扰企167次,企业迎检负担明显减轻。去年,全区81个领域施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承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1455起,执法温度显著提升。如区综合执法局不断创新非现场执法方式,优化10个无人机智慧巡检模块,设定12条自主巡航路线,利用高空巡查精准捕捉河道排污、渣土倾倒、违建等违法行为,实现“非接触式”监管,提升指挥调度智慧化水平。同时,如发改局在全市率先建立信用修复帮办机制,通过电话沟通、发工作函等方式,积极对接本地及外地行业主管部门,帮助失信主体补办凭证,并向失信主体在线转交电子版本,实现信用修复“零次跑”。截至目前,已帮办相关修复资料2000余条。

二、加强第三方辅助服务管理。通过实地调研和统计摸排,去年全区行政执法领域第三方辅助服务事项共有20项,涉及金额约为598万元,其中超过50%的项目涉及入企服务,普遍存在监管考评机制不完善、对企业前期宣传告知不够等问题。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辅助服务的管理,出台了《关于规范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机关委托第三方辅助服务的指导意见》,其中对委托事项的范围、方式、监管等进行了规定。同时创新制定第三方辅助服务入企计划表和单次服务备案表,将第三方入企服务与“综合查一次”计划相关联,减少扰企频次。

三、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出台《“听民意 纾企困 优营商”2025年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开展全区涉企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排查到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6条,累计为企业挽回损失45.3万元,制发《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1份。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实地走访调研行政执法单位6家,抽取生态、应急、交通等行政处罚执法案卷50余卷,对发现的案卷问题通过执法监督意见书等方式督促整改。同时,通过“法治奉化”公众号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向社会群众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出台“法护营商”十二条负面清单,结合本地区情况,分析近年来企业投诉高频问题,梳理形成12条行政执法行为负面清单。目前,“法护营商”十二条负面清单已向全社会公布并主动送策入企,累计向企业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并通过 “企业恳谈会”、商会、行业协会等形式加大在企业间的宣传力度,减少企业对反映问题的顾虑,进一步提高企业参与度。

为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服务,助力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将积极落实以下三方面的措施:

一、加强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一是深入开展涉企执法问题自查自纠。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对自身涉企执法问题开展自查,对排查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并落实整改。加强对本执法领域的执法人员的典型问题案例和教育警示案例学习,坚持经验学习和查摆、解决问题相结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规,营造依法、公开、透明的良好执法生态。二是优化行政检查方式方法。整合多部门数据资源,加强行政检查计划统筹科学性,探索联合检查“一张清单”。推广“预告+指导”式的行政检查,在检查前提前告知企业检查时间和内容,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检查后指导企业根据问题清单开展整改,坚持监管和教育相结合,形成检查闭环。深化“非接触式”监管,利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进行“非现场执法”,提高检查质效,减少执法扰企。三是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服务。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梳理并公开本部门的“首违不罚”“轻罚免罚”清单,推动涉企违法行为轻罚少罚,免罚慎罚,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企业信用修复帮扶,不断优化行政处罚“三书同达”机制,告知书中应明确信用修复流程,实现信用修复提前告知,畅通信用修复帮助热线,确保企业对信用修复工作“看得懂、会操作”,降低企业信用风险。

二、加强第三方辅助服务管理。一是明确委托事项范围。会同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明确可委托事项范围,制定并公布我区行政执法领域第三方辅助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委托”,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实际需求每年进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委托行为。加强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落实《关于规范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机关委托第三方辅助服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规范各行政执法机关的委托行为,严格受托方资质审查,选聘依法设立的机构。采取公平公正的委托方式,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明确不得以辅助服务名义开展行政检查、行政调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也不得以行政执法机关或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谁委托、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对第三方辅助服务的监督主体责任,加强对受委托机关从事辅助服务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第三方假借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对象的评价结果和监督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告知工作。区司法局、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第三方辅助服务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治。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一是深化多元化执法监督模式。创新“现场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法治巡察+监督”等“+监督”的多元共治模式,推动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选树一批经营状况稳定、社会信用良好的企业作为区级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观察站(点),加强政企联动,同向共赴,推动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加大“法护营商”十二条负面清单的入企宣传力度,听取企业主的真实意见,解决切实难题。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制定年度计划,创新培训方式,运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多元化手段,加强执法能力全方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严把行政执法工作关口。鼓励引导未持执法证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持证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健全激励机制,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闭环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第一时间对执法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通知书、督办函等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落实整改。对整改结果开展“回头看”,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闭环反馈机制,形成“监督有效、整改有力、提升持续”的良性循环。对整改整治不力的,提请区委依法治区办进行法治督察。对存在重大执法过错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工作规定和衔接机制,移送区纪委区监委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