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学年度宁波市奉化区优秀职校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五育并举”,加强中职学生核心素养和工匠精神培育,充分发掘、宣传职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技能本领、勇担时代使命,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学年度奉化区优秀职校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一)评选对象:全区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已完成注册、正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
(二)推荐名额:按各校2025学年在校生总数的5%核定,具体分配见附件1《2025学年度优秀职校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标准
参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六项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家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崇尚爱劳动、尊重技能、勇于创新。
(二)行为规范过硬。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及校记校规,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乐于助人,心理阳光,具备良好的社会适应力与团队协作精神。
(三)学业表现优异。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方法科学;专业认同感强,基础扎实,技能突出;具有钻研精神与初步创新能力;上一学年各科成绩均达良好及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四)职业道德优良。在顶岗实习中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指导;爱岗敬业,恪守职业操守与商业秘密;实习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五)实践能力突出。在宁波市级及以上教育、人社、工信等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文明风采展示等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直评通道明确。荣获宁波市技能(才艺)大赛一等奖及以上个人奖项的学生,经学校核实无异议后,可直接认定为本学年度区级优秀职校生;团体赛获奖项目,以排名前两位的核心成员为准(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参赛证明及角色说明)。
三、推荐程序与要求
严格实行“民主推荐、多维评价、公开公示、逐级审核”机制。
(一)班级初评:由班主任组织,通过全体学生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须达应到人数80%以上)产生初步人选;
(二)综合评议: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负责人意见,形成书面评价材料;
(三)校级审定:提交校务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在校内显著位置(含校园网主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2日前将《奉化区优秀职校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推荐审批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扫描件PDF合集)通过钉钉“奉化教育协同办公平台”报送至区教育局职成教科。
五、奖励办法
优秀职校生评比与国家奖学金发放结合起来,被评为区优秀职校生的学生享受每人1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并由区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优秀职校生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要把评选过程作为一次宣传职业教育的过程,作为一次对学生进行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活动。要及时报道在评选过程中发现的先进事迹。
(二)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严禁“轮流坐庄”“平衡照顾”。加强过程性材料归档管理,所有推荐材料须真实、完整、可追溯。评选结果将作为学校年度德育工作考核与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各校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发挥优秀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争当先锋”的浓厚育人氛围。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7日
附件: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2025学年度优秀职校生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宁波市奉化区2025年度优秀职校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宁波市奉化区2025学年度优秀职校生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