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1家医疗机构的公告
宁波奉化孙梦华口腔诊所因法人身体原因,诊所无法开展正常执业,因此我局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予以注销,特此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 | 诊疗科目 |
宁波奉化孙梦华口腔诊所 | 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塔山小区100幢7号 | 孙梦华 | 口腔科****** |
上述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宁波市奉化区卫健局行政审批科反映(大成东路277号政务服务中心H区2号窗口,电话:88689089)。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