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312北仑至嵊州公路奉化区鄞州界至下陈段拓宽工程(沿海中线奉化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S312北仑至嵊州公路奉化区鄞州界至下陈段拓宽工程(沿海中线奉化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6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书面提出。

序号

海域使用论证委托人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1

宁波市奉化区

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S312北仑至嵊州公路奉化区鄞州界至

下陈段拓宽工程(沿海中线奉化段)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大京生态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宁波市奉化区茗山路269号

电话:0574-88520352

邮编:31550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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