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2026年第10批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的申请,经初审,现将下列单位(项目)申请工资保证金免缴予以公示:
1.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沿海中线以北区块基础设施提升 工程(二期)
施工单位:浙江昌烨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免缴理由: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2. 项目名称:奉化区共富方舱产业示范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总承包(EPC 0)
施工单位:浙江金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免缴理由: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公示期: 2026年07月23日-2026年07月30日
如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宁波市奉化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来电来信如实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联系电话:0574-88962276
来信地址:奉化区茗山路90号。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