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35R/2026-167469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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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7-29 |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 2026年7月29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400万套化妆品盖建设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 奉化区溪口镇 徐家埠 12 号 的 2 号楼 | 宁波市奉化融信贴纸厂 | 现由于发展需要,企 业拟投资 300 万元, 租赁宁波市宇昊塑料 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浙 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溪 口镇徐家埠 12 号的 2 号楼闲置厂房,购置 UV 漆自动流水线、底 漆自动流水线等生产 设备,拟实施年加工 400 万套化妆品盖建 设项目 | 1、本项目除尘粉尘 G1 加强车间通 风,水转印废气 G5、清洗废气 G6、 水转印烘干废气 G7 经集气罩收集 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底 漆喷漆废气 G2、UV 漆喷漆废气 G8 经水帘过滤后汇同底漆流平废气 G3、底漆烘干废气 G4、UV 漆流平 废气 G9、UV 漆光固化废气 G10、 洗枪废气 G11 经水喷淋+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理 达 到 《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 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 GBT 31962-2015)A 级标准)后纳管排 放,至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 1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 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氨氮、 总氮和总磷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 1、本项目除尘粉尘G1 加强车间通风,水转印废气G5、清洗废气G6、水转印烘干废气G7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底漆喷漆废气G2、UV 漆喷漆废气G8 经水帘过滤后汇同底漆流平废气 G3、底漆烘干废气G4、UV漆流平废气G9、UV 漆光固化废气G10、洗枪废气G11 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达 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 镇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级标准)后纳管排放,至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4 项主要水污染物控 项目),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仍执 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 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3、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隔声降噪 措施: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 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 ②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 置于厂房中部,生产车间设置隔声 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 态; ③加强对冷却塔、空压机设备的隔 声降噪。 ④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底部设减振 基础、风管进出口采用软接头,对 风机进行隔声降噪; ⑤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 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 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 声现象。 4、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废, 经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 统一清运处置,水性漆渣、废水性 漆桶(待鉴别,未鉴别前或经鉴别 具有危险特性的,按危险废物;经 制项目),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 标准后排放。3、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②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置于厂房中部,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 ③加强对冷却塔、空压机设备的隔声降噪。④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底部设减振基础、风管进出口采用软接头,对风机进行隔声降噪;⑤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待鉴别,未鉴别前或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按危险废物;经 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按一般工 业固废)、UV 漆渣、废 UV 漆桶、 水帘废水(洗枪废水)、喷淋废水、 废 UV 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 抹布手套、清洗废液、水转印滤渣、 水转印废液、废化学品包装桶为危 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 全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门统一清运处理 | 1、本项目除尘粉尘G1 加强车间通风,水转印废气G5、清洗废气G6、水转印烘干废气G7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底漆喷漆废气G2、UV 漆喷漆废气G8 经水帘过滤后汇同底漆流平废气 G3、底漆烘干废气G4、UV漆流平废气G9、UV 漆光固化废气G10、洗枪废气G11 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达 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 镇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级标准)后纳管排放,至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4 项主要水污染物控 项目),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仍执 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 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3、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隔声降噪 措施: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 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 ②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 置于厂房中部,生产车间设置隔声 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 态; ③加强对冷却塔、空压机设备的隔 声降噪。 ④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底部设减振 基础、风管进出口采用软接头,对 风机进行隔声降噪; ⑤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 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 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 声现象。 4、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废, 经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 统一清运处置,水性漆渣、废水性 漆桶(待鉴别,未鉴别前或经鉴别 具有危险特性的,按危险废物;经 制项目),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 标准后排放。3、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②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置于厂房中部,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 ③加强对冷却塔、空压机设备的隔声降噪。④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底部设减振基础、风管进出口采用软接头,对风机进行隔声降噪;⑤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待鉴别,未鉴别前或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按危险废物;经 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按一般工 业固废)、UV 漆渣、废 UV 漆桶、 水帘废水(洗枪废水)、喷淋废水、 废 UV 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 抹布手套、清洗废液、水转印滤渣、 水转印废液、废化学品包装桶为危 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 全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门统一清运处理。 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按一般工业固废)、UV 漆渣、废UV漆桶、水帘废水(洗枪废水)、喷淋废水、废 UV 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清洗废液、水转印滤渣、水转印废液、废化学品包装桶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年产150万套塑料宠物玩具建设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方桥工业区 | 宁波市祥硕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 宁波市祥硕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2年12月,主要从事宠物玩具制造和销售。企业原厂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翻石渡村工业区(一号沙场东边),原主要从事塑料玩具批发贸易,现由于企业发展需要,拟投资200万元,租赁宁波奉化华业动力机械厂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方桥工业区恒茂路6号2#厂房1-2层的闲置厂房,引进注塑机、粉碎机、混料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50万套塑料宠物玩具建设项目,实现企业从贸易批发向产销一体化模式转型升级。 | 1、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4、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 1、本项目注塑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及时清扫,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拌料粉尘G2、粉碎粉尘G4一般掉落在设备周边及时清扫,且机器运行时加盖封闭,拌料粉尘G2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碎粉尘G4粉碎室内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能稳定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后送至送至栎社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放。 3、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 ②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置于厂房中部,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 ③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底部设减振基础、风管进出口采用软接头;对冷却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④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 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空压机油、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88689134传真:0574-88689134
通讯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K区
环保窗口(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
公众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行政审批科(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