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

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协调,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而采取的管理制度。

  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农用地的用途管制包括农地非农化的管制和农地农用的管制两方面,坚持“农地、农有、农用”的原则,限制农地非农化,鼓励维持农用,包括用地指标管制、现状管制、规划管制、审批管制和开发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