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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政务视联网平台建设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整合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资源,提升视频软硬件国产化水平,加强信息安全,推动各单位视频系统互联互通和视频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根据浙政办发函[2015]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电子政务视联网平台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电子政务视联网平台(以下简称视联网平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视联网平台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采购、合同分签、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各单位应充分利用视联网平台开展视频应用,不再新建视频系统,现有的视频系统应逐步迁移到视联网平台;确需独立、不接入视联网平台的,应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 
    二、建设内容 
    视联网平台将建设全省统一的骨干网络、高清视频核心平台,覆盖省市县乡,接入省、市、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提供视频会议、多方会话、视频监控、移动视频等业务,并和已有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视频信息资源共享应用。 
    视联网平台分两期建设。一期要求2016年4月1日前接入乡镇(街道)及各试点单位(附件1)。二期要求2016年12月1日前在一期建设的基础上接入其他各级有关单位。 
    三、职责分工 
    市党政信息中心负责建设维护市级平台,接入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单位。接入单位负责本单位视频会议室等配套设施建设。中标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负责视联网平台、线路、终端、网络设备的安装和集成,提供系统技术支持、日常运维、故障处理和重要视频会议保障等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签订合同。按照浙政办发函[2015]88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统一与中标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签订合同,所需费用由财政统一支出。 
    (二)组织实施。一期接入单位应明确视联网平台建设主管领导及联系人(附件3),并于2016年2月2日前将视联网平台建设调查表通过市协同办公OA(毛世良)或电子邮件(邮箱地址:511276446@qq.com)报市党政信息中心。各单位必须指定视频会议室(原则上充分利用已有视频会议室及相关配套设备),并于2016年2月5日前做好配套设施建设(视频会议室建设基本要求见附件2)。配套设施由各单位自行采购、自行支付。2016年2月7日后,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上门安装视频系统,2016年4月1日前必须完工。 
    (三)整合迁移。各单位已建视频系统应在2016年底前与视联网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并在2017年底前迁移到视联网平台。无法完成互通对接或迁移的单位,应将书面说明报市政府办公室。 
    五、制度保障 
    视联网平台建设已列入2016年电子政务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由于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单位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视联网平台的重要意义,按照统一部署,落实资金和人员,确保视联网平台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早日发挥作用。 
    (联系人:毛世良,电话:88588555,短号:662159) 

    附件:1.一期接入单位名单 
          2.视频会议室建设基本要求 
          3.视联网平台建设调查表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

奉政办发〔2016〕5号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政务视联网平台建设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