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665566439R/2016-1069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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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3-08 |
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亮点及推行建议
财政部于2015年12月出台《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15]158号),自2016年起施行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执行期限暂定3年。此举旨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和推动PPP示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提高项目操作的规范性,保障项目实施质量。这项政策存在三大亮点:
一、公开运作。该文件提出要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将PPP项目和以奖代补资金阳光化运作,有利于形成监督约束机制。文件突出了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地位,不仅是以奖代补资金的使用,PPP项目也要逐步实现信息公开化、监督有形化。
二、引导认识。该文件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地方政府对PPP项目的认识。文件规定符合条件项目“按照项目转型实际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的2%给予奖励”,从而将PPP项目从中央要政策、要钱的融资通道转变为主动吸收社会资本的平台,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
三、竞争机制。文件规定“不符合示范项目要求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制定进入和退出规则引导PPP项目实现选择的适当性、实施的优质性,督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规范管理,倒逼项目质量的提升。
在地方政府执行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时,建议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一、凝聚共识,倡导科学发展的理念。PPP模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的必然要求。现阶段财政部“有重点、分层次”的推广、试点、出台文件,形成引导、激励良好氛围,保证项目质量。下一步地方政府要按该文件要求以奖代补,同时凝聚其内涵,持续发挥激励政策对PPP模式发展的调节作用。
二、建章立制,填补PPP模式制度体系空缺。目前财政部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为项目规范实施提供了必要保障。下一步地方政府还应按照“操作指引、政策保障、法律规范”三位一体的思路稳步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总结经验,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出台法律,同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确保该项政策落地生根。
三、以点带面,健全财政引导扶持政策体系。财政部遵循“以点带面、以奖代补、以外促内”的原则,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地方政府应不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方式,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积极鼓励地方政府采取PPP模式建设、运营公共项目;不断增加资金安排渠道,按照PPP项目化债额度给予激励,着力推动融资平台公司的部分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
四、因地制宜,打造地方政府PPP项目样板。下一步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定位和发展特点,因地制宜、主动作为,会同相关部门“打造样板、树立标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范例。积极推动地方重点项目加快实施进度,按规实施、按期落地,形成一批管理水平高、化债效果好、产出结果优、示范效应强的样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