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土地超市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奉化区建立土地超市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奉化区建立土地超市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实施意见》(奉政发〔2016〕302号)精神,促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决定建立土地超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建立土地超市,公开发布全区存量建设用地信息,为土地招商开辟一条新的渠道,实现土地及项目快速配对,破解“有土地无项目、有项目无土地”难题,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体系,优化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二、土地超市信息发布对象
土地信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存量建设用地信息,包括批而未供土地、储备土地和其他存量建设用地;第二类是二级市场土地信息,包括符合条件可分割转让的供而未用土地及其他土地。
凡批准2年以上的批而未供土地和符合条件可分割转让的供而未用土地,必须进入土地超市进行交易。
三、土地超市信息发布方式
相关土地信息由互联网和当地新闻媒体同步发布。利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有公共交易平台,在其网站内制作“土地超市”链接,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版面建设和管理,同时定期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土地交易信息。
发布的土地信息内容应包括地块名称、土地座落、土地面积、规划用途、准入产业类型、联系方式等。
表述形式分为表格式和叙述式。一般项目以表格式公示,重点项目应另增叙述式相关内容进行公示。[表格见附件;叙述式相关内容应包括:地块名称、地理位置(附红线图)、配套条件、土地权属(包括土地性质、不动产登记状况、土地使用年限等)、土地面积、规划用途、产业要求、参考地价、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四、土地信息采集
需进入土地超市的土地信息由地块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区土地储备中心提供。土地超市相关信息原则上每月更新一次,每月初由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区土地储备中心将新增需发布的土地信息和已招商需撤销的土地信息提供给区国土资源分局,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定期在互联网和当地新闻媒体上更新。
对未进入土地超市超过1年仍未落实项目的批而未供土地,区国土资源分局可强制将其纳入土地超市。
五、土地招商
批而未供土地、储备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建设的分割转让土地招商工作由提供信息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
二级市场土地可通过区公共资源交管办公开挂牌方式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