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波市奉化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奉化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鲁霞光 副区长
副组长:唐建海 区府办
杨伟军 区水利局
成 员:张真雷 区委农办
徐猛挺 区委宣传部
傅 艳 区法制办
徐叨长 区机关事务局
周剑存 区发改局
陈玲萍 区财政局
吴剑波 区经信局
葛军义 区统计局
夏颖毅 区环保局
唐武波 区建设局
褚明生 区规划分局
严阿忠 区卫生计生局
施蕾芬 区市场监管局
张建军 区教育局
张旭东 区国土资源分局
宋承申 区农林局
袁健康 区科技局
汪明峰 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周龙泉 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金新根 区水利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由金新根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附件:
宁波市奉化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统一领导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决定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确定建设任务,协调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年度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下达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审定成员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组织工作实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全区节水型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工作;拟定提交工作事项,提出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工作建议;协调各成员单位节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组织修订各部门节水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的相关文件;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自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及分工
区府办: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文件的发布;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涉及的各项工作;协助做好全区镇(街道、开发区)、“三级节水管理网络”的建立,做好各居民小区节水宣传及居民生活用水器具的改造推动工作。
区委农办: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业节水工作。
区法制办:负责审核政府制定的涉水规范性文件,监督涉水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
区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工作。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节水型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创建工作;负责本辖区公共机构中节水型器具的推广。
区发改局:贯彻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经济政策,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内容纳入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报;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差别化水价体系。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项目资金,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财税政策,对重大节能、节水设备(产品)推荐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利用现行政策,对重大节能、节水技术开发、示范和改造项目加大投入力度,保证节水专项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0.1%,或年增长率达到10%。
区经信局:负责实施工业节水工作,落实工业行业用水效率管理制度;加强工业行业节水设施建设,引进、推广工业节水新工艺、新设备,出台引导工业企业节水奖励措施;协调全区工业用水的节水管理、水平衡测试等工作;负责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审查、筛选、推荐工作。
区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要求,逐步建立节约用水主要指标统计体系,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体系。负责全区规模工业企业用水量统计工作,提出节水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区环保局:负责监督工业污水达标排放以及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达标监督相结合的水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废水超标排放,加强对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监测,达标率为100%;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督管理;负责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协助做好城区污水利用以及雨水、中水回用、企业间串联用水相关工程的实施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节水工作的监督管理,配合组织实施城市节水规划;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查阶段节水技术应用;负责推进城镇建设开发建设项目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负责新建楼房生活节水设施的强制性推广,并配合相关单位对原有楼房用水设施进行节水改造;协助节水型小区创建。负责城乡区政供水管网的节水监督;加快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助做好城区污水再利用等工作;
区规划分局:负责配合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建立、落实与完善。
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全区城乡饮水水质检测工作;负责节水型医院创建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节水型器具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协助有关部门确保市场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负责对节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管,开展节水器具认证产品和用水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中小学开展节水教育,将节水和节水文明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协助开展节水型学校的创建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地下水禁、限采区管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实施现代化高效节水农业建设规划;推广节水型农作物品种和农艺;建设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指导适时农业灌溉,提出节水型社会农业节水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对农田节水灌溉面积进行核查、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节水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区科技局:加强节水、治水技术研究合作,组织引进推广节水、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供节水技术支撑;在科技计划中加大对雨水、污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区文广新闻出版(体育)局、广电台及报社:协助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宣传报道、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在关键时间推出专栏,及时报道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进展情况,宣传先进的节水方法、经验,发布相关主题的公益广告。
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节水型服务业(星级宾馆、绿色饭店)用水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负责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负责农业灌溉用水效率达标;组织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对镇(街道、开发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指导;协助成员单位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工作。
区各镇(街道)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协助做好各项节水、治污工程建设;配合做好取用水管理工作。
奉政办发〔2017〕11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波市奉化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