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改革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改革重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宁波市奉化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
改革重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奉化市委 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2015〕10号)精神,推进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实体化、集团化战略转型升级步伐,打造新农村建设开发业务领域大企业大平台,更好地发挥在美丽镇村建设中的服务保障作用,现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及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奉政发〔2016〕81号)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如下改革重组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以宁波市奉化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投公司)为母公司,对镇(街道)现有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统筹运作和优化配置,整合注入农林及相关业务领域的经营性资产,构建定位明确、主业突出、负债合理、规模较大、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重点国有企业。同时,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政府项目统筹决策、融资还贷、运营监管等相关体制,探索市场化运作、多元化融资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新农投公司承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的主体功能作用。
2017年6月底前,通过增资、划并、整合现有企业及资产,清晰行业主管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职责边界,完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等,完成新农投公司改革重组,建立实体化运作、封闭运营的模式。到2020年,将新农投公司打造成总资产超过150亿元,资产优良、主业突出的专业化、市场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公司,保障我区新农村建设开发顺利推进和业务板块持久平稳运营。
二、职能任务
改革重组后的新农投公司将承担如下职能任务:
(一)统筹新农村建设开发业务板块的项目包装,通过信用增级、优化资产债务、创新融资模式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实现政府投资引导意图。
(二)代表政府对农房“两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污水改造、土地增减挂钩等实施项目投资建设,助力建设美丽镇村。
(三)整合调整下属公司以及划入的经营性资产,加强存量资产管理和资本市场化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根据政府目标和板块内各投融资企业职能定位,加强债务管控和资金管理,按期偿还经营领域所承担的到期债务。
(五)创建非银行金融服务体系,以国有资本先期投入,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增加新农村建设开发投入。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架构
根据我区美丽镇村建设发展需求,重点围绕农居房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土地增减挂钩等项目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设置新农投公司架构。
(一)治理结构。新农投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设精干高效的法人治理体系:公司按规定设立党组织;设1名执行董事,任法人代表;设1名监事,由区国资局负责委派(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体制改革完成前,由国资委派会计代行职责);经理层配一正二副,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
(二)内设机构。新农投公司内设办公室、财务融资部、工程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等4个部(室),人员编制15人。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党群政工、信访接待、企业文化建设、信息化管理、宣传报道、法律事务、物资采购、文印档案、人力资源规划、公司定员定岗审核、薪酬与激励制度设计、培训、人事管理及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2.财务融资部:负责财务规划、财务核算、资金筹措及运作管理、全面预算、内部审计控制与财务管理工作。
3.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开发、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包装成果移交及后续维护跟踪等工作。
4.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与处置工作。负责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子公司营运管理与沟通协调,公司战略方针落实与经营目标分解,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
(三)下属公司。根据我区镇(街道)债务管理规定和存量债务置换现状,新农投公司计划设立10家子公司,分别对应除溪口镇外的10个镇(街道),作为投融资项目建设实施平台。今后,随着镇(街道)区划改革调整和公司业务发展变化,新农投公司将设立、撤销或合并下属子公司。
四、实施路径
统筹兼顾好板块内公司正常业务,在确保新旧运行模式相互衔接前提下,围绕2017年6月底前完成新农投公司改革重组的目标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一)清理整合公司本部。调整新农投公司出资关系,由区投资公司100%持股。吸收合并民生房地产公司,具体待完成项目实施和债务置换后,相关债权划入新农投公司,民生房地产公司按吸收合并程序公告注销。
(二)建立母子公司架构。在镇(街道)存量债务置换基础上,先期由各镇(街道)按照《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企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奉政发〔2016〕176号)精神,对所属国有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企业清理整合方案(包括整合后的企业机构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规定)报区国资局备案审查认定。各镇(街道)按规定整合形成1家公司后,全部股权统一划转新农投公司。新农投公司围绕强化战略管理、资本运作、结构调整、资金调度、财务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功能,全面提升业务板块经营管理水平。
(三)充实公司资本实力。组织做好涉农资产审计评估,将农林部门所属的林场、茶场、农场、滩涂、岛屿等可转换经营资产划入,壮大新农投公司资产规模。立足企业功能定位,通过授权或注入的方式,将农办专项资金、规费补贴以及农村污水处理、供水等项目特许经营权、资产划转新农投公司,实现政府项目资本金投入代替划拨(拨改投),降低负债水平。强化整合与减负,盘活现有存量农居房等资产,扩大经营性业务,实现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求平衡。
(四)理顺投资运营体系。新农投公司完成资产整合后确立“国资局—新农投公司—下属子公司”架构模式,形成“权责对等、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运作机制。改革现行新农村建设开发板块政府项目资金保障模式,今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等,以新农投公司为载体实施,并根据政府确定的目标保障投资重点和资金供给。
(五)强化项目投融保障。务求政府项目要素平衡,镇(街道)存量债务置换,要求资产逐步覆盖。新增政府项目(新增债务),原则上要求资产覆盖。今后,新农投公司将根据政府目标计划和项目统筹决策情况,重点投向明确还本付息资金来源或者有资产覆盖的项目。同时,通过整合政府优质资源,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灵活运用银行贷款、债券、信托、基金和PPP等多种融资模式,合理拓展融资渠道,保障投资、建设顺利推进和持久平稳运营。
(六)完善公司管理体制。改革重组后的新农投公司为国资直管企业(参照副局级区直单位管理),按规定实行新的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培育发展专业经营管理团队,实现政府融资平台向实体化、市场化的国有资本投资建设公司转型发展。明确新农投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定位,落实执行“政企分开、建管分离”体制,实现新农投公司与区委农办人员和职能的分离。理顺新农投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的关系,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融资、统一管理”的要求,新农投公司重点围绕资产、债务、资金和财务运营等做好集团管控;其下属子公司人员、薪酬等管理,按照奉政发〔2016〕17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进新农投公司内部人事、劳动、薪酬管理“三项制度”改革,按照“定职能、定机构、定岗位、定编制、定薪酬”五定方案要求,全面制定和实施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项目筹融资及建设运营等主要业务流程,建立完善精细化的内部管理模式。按照我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有关规定,不断规范企业运营管理,确保新农投公司改革重组平稳、有序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的选任,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新农投公司改革重组实施计划表
2.新农投公司组织框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