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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奉化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宁波市奉化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截至2016年底,全区共有突发地质灾害的隐患点22处,其中滑坡11处、崩塌7处、泥石流4处,涉及7个镇(街道)、18个村,威胁379户、929人;共有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不稳定斜坡55处,涉及8个镇(街道)、383人。 
    二、重点防范时段 
    重点防范时段为5-6月份的梅汛期和7-9月份的台汛期。特别是当6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暴雨黄色预警)、日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台风黄色预警)、或连续3天累计雨量大于100毫米,以及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的时段,重点防范滑坡、崩塌和小流域泥石流的发生。 
    三、重点防治区域 
    (一)溪口风景区。主要包括溪口镇城区以及明溪—直岙、康岭—跸驻区块,重点防护人口聚集区、公路沿线、村庄规划区以及雪窦寺、千丈岩、亭下湖等风景区,严格控制在斜坡开挖、加载活动,避免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萧王庙棠云—溪口石门—界岭和大堰董家岙—大公岙—万竹地区。区内斜坡较陡,地质环境脆弱,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东部滨海区块。主要包括莼湖、裘村、松岙等镇滨海一带。区内断裂构造发育,地质环境比较脆弱,因旅游开发、平台集聚和新农村建设开挖山体、边坡等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四)西坞杨四岙—沿线铁路一带。区内断裂构造发育,地质环境比较脆弱,在极端天气下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四、防治主要任务 
    (一)抓好预报预警与应急管理工作。区国土分局和气象局做好汛期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强化预报(警)信息发布。各镇(街道)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列入监测预警的,年内全部安装专业监测仪。 
    (二)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及时调整充实责任人和监测员,完善区、镇(街道)、村、点四级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和经费。加大防灾避灾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大堰镇西堡岙村、溪口镇岩头村、裘村镇岭下村(2处)、萧王庙街道袁家岙村等5处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合计投入治理资金760万元;做好溪口镇石门村(2处)、董溪二村(2处)、塔下村、大堰镇章师村、西坞街道杨四岙村以及裘村镇翔鹤潭村等8处隐患点的搬迁避让,涉及247户、557人;做好溪口镇康岭村、下跸驻村、大堰镇董家村、白粉壁村等4处隐患点的监测预警。改建地下水监测点1处,新建1处。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治理。 
    (四)抓好防灾避灾各项工作。相关镇(街道)落实地质灾害重点巡查区(不稳定斜坡)的巡查人员,按照平时每月1次、汛期每月2次、强降雨每天1次的频率开展巡查,并视情采取相应措施。18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村按照防灾预案和避险图,做好防灾避灾各项工作。 
    五、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和乡村规划编制、改建或扩建工程管理,加强城乡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做好建设项目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措施的督促检查;气象部门负责雨情监测,及时准确做好雨情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发布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水库、江河岸堤和海塘等区域地质灾害险情监测和隐患排查,严格地下水开采管制,共同做好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险情监测和治理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督促旅游景区(点)管理单位做好相关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加强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严格落实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校舍的防治措施,明确责任人;民宗部门负责宗教场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督促落实在建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其他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二)加强检查,落实措施。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镇(街道)、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群测群防网络运行情况和警示标志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对防灾避灾“明白卡”到位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转移线路和避灾安置场所等内容准确无误。建设、水利、交通、电力、教育和旅游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好防治措施。 
    (三)加强防范,应对突发。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各镇(街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国土、建设、水利和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应急处置专家组,在灾害发生后,尽快查明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并根据速报制度及时上报,确保防灾救灾工作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公安、民政、卫生、气象、通信和电力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四)加强宣传,普及知识。各地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利用世界水日、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等,组织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基层、农村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宁波市奉化区不稳定斜坡一览表(2017)
奉政办发〔2017〕52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