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级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国家级(奉化)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国家级(奉化)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
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气动元件产业整体质量安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在2013年成功建设全国首家省级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基础上,决定开展建设国家级(奉化)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工作,特制定如下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导向,根据宁波市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创建相关部署,并结合我区“质量强区”战略,积极推进落实“地方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龙头企业带动、社会全面参与”的质量安全责任和管理机制,努力形成我区出口气动元件产业的质量优势,着力提升我区气动元件的总体质量安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方位、多渠道、齐联手的政策引导和扶持,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检验检疫部门监管、相关部门齐抓、行业协会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具有产业优势、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区,建设一批质量管理能力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坚持创优扶强,推动气动元件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龙头企业走品牌化出口之路,促进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不断壮大我区气动元件产业,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打造奉化制造新名片、创新区域质量治理模式的大平台。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有效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成立国家级(奉化)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示范区建设的规划、总体发展目标,分析和完善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宜,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二)研究制定出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三)负责示范区建设中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对示范区建设的各项配套扶持政策和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管,并根据示范区推进工作后续需要作出调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示范区的申报和推进工作;
(二)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具体负责示范区的管理和各项建设工作;
(三)具体负责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络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示范区内企业的监督管理;
(五)对示范区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将收集的示范区企业相关合理建议和要求反馈给领导小组;
(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建设内容
(一)保障体系建设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示范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建立检查、纠正和预防措施。对示范区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对检查出的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预防措施。
3.制定示范区入区企业标准。对入区企业实施动态管理,与区内企业逐一签署质量诚信承诺书。
(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示范区企业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涵盖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产品检测、出口召回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对关键原辅材料实施进场台账管理。
2.建立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示范区企业建立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原辅材料供货商评价制度及出口产品质量档案,对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国外通报、召回产品后,能有效地追溯到每个生产加工环节。
3.开展示范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对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运行情况及原辅材料的一致性核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提升出口产品整体质量,确保源头质量安全。
(三)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1.完善出口产品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体系,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准确判断、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将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2.引导示范区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的制修订以及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
(四)公共检测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向企业提供国内外技术法规、通报、召回、退货以及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最新信息,提高企业应对能力。
2.建立示范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就近便捷的检测和技术指导服务,为有需要的企业量身定做产品检测服务,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标准。
3.加强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功能。组织多形式培训交流,帮扶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实验室通过CNAS认可。
五、工作进度安排
示范区建设按三个阶段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策划阶段(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
1.开展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调研,走访行业协会、相关企业,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2.制定示范区建设方案,完善扶持政策,明确工作任务及节点;
3.组织召开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成立由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部署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内容;
4.制定落实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管理办法。
(二)组织推进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
1.按照示范区方案,有序开展各项建设工作;
2.组织落实对示范区内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服务;
3.完善各项资料,对示范区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并对于企业的转型升级给予重点帮扶;
4.提交示范区建设的申报材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
1.组织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相关自查和总结工作;
2.迎接国家质检总局对示范区建设的考核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示范区建设是我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落实政策,强化保障。各部门要加大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培训宣贯活动,积极帮助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引导企业纳入示范区申请工作,不断提升对企业的服务保障水平。
(三)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和积极性,加强舆论宣传,运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系统全面地宣传报道示范区建设工作,突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果,提升示范区建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及时总结,形成机制。示范区建设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做到在探索中不断总结,在总结中不断完善,逐步健全和完善示范区建设运行机制,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本工作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1.国家级(奉化)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国家级(奉化)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奉政办发〔2017〕48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级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