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奉化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2日
奉化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奉化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5年)》,加快推进创建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奉化区创建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意义
奉化区是著名旅游城市,境内生态资源、旅游资源、人文资源丰富。近年来,奉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立区、全域生态”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到突出位置,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减排等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宁波市前列,城市美誉度不断提升,先后荣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市、中国最具幸福感休闲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生态市、省全面小康建设人居示范市等称号。
但同时,我们也面临着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存在短板,结构性污染依然存在和污染减排空间不断减少等困难和问题。在此背景下,编制了《奉化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我区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目标与指标体系。《规划》通过了浙江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经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是我区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升生态创建成果,破解日益凸显的环境资源要素制约,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导性文件。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对于奉化发展绿色生态经济、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奉化的生态、区位和文化优势,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路径,以示范工程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实现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境内生态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经济发展规模不断壮大,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生态文化逐步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有序创新,率先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面打造山更绿、水更清、天更净、海更蓝、人民更幸福、人与自然关系更和谐的美丽奉化。
(二)阶段性目标
2016年,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有序开展,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工程深入开展,力争在2017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0年前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验收。
国土空间格局不断优化。严格实行《奉化市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制度,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22%,严格执行规划环评。
绿色生态经济不断发展。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0.7吨标煤/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50立方米/万元,单位工业用地增加值≥80万元/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9%,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50%。
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无重度污染天气、劣V类水体,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高于85%。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加强环境监管,防止重特大环境事件发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
生态人居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不低于80%,村镇饮用水合格率达到100%;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50%,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0%。
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创新。制定实施《奉化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鼓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创建,到2019年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比例达到80%。在宁波市率先探索综合补偿与分类补偿相结合,转移支付、横向补偿和市场交易互为补充的生态补偿制度,不断加大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力度。
生态文化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对生态文明知晓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高于80%;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坚持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80%。
四、工作任务
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为依据,分解落实《奉化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5年)》各项重点工程,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弘扬生态文明文化理念,创新生态文明制度。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
构建自然秀美的按照生态空间美丽、生产空间高效、生活空间适宜的“三生融合”发展理念,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基本形成“生态安全、景观协调、集约利用、特色突出”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优化生态空间。严格按照《奉化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对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进行合理划分,建立环境保护负面清单与项目准入制度,明确生态红线保护要求,持续加大红线内的生态建设力度。二是优化生产空间。拓展旅游空间,打造西部文化旅游板块、东部滨海休闲板块和南部山水民宿板块;优化工业空间,强化三横工业园、宁波竹产业与医健产业园、尚桥科技工业园和滨海新区产业园4大工业园区建设,实现不同园区的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农业空间,实施水蜜桃、雷笋、渔业养殖等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积极发展农事活动体验、生态空间享受、乡村民俗参与等休闲观光农业。三是打造宜居生活空间。按照融入主城区的要求,统筹锦屏、岳林、江口、西坞、萧王庙5个街道和尚田镇发展,做强城市经济,提升城市功能,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推进以溪口为核心的西部休闲人居和旅游度假养生经济区建设,以大堰为重点打造西南部特色生态镇,统筹莼湖、裘村、松岙东部沿海三镇协调发展,优先发展清洁临港工业、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现代渔业为主导的现代化滨海新城。
(二)构建自然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
一是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强化电镀、钢球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加大黑臭河治理力度,巩固“清三河”治理成果,确保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不低于85%,且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鄞西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方桥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加快裘村镇、松岙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实现莼湖污水处理厂的稳定化运转,确保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象山港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严格落实《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和《奉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黄标车、无标车路检和执法力度;推广清洁能源,实施所有10吨以上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5%。三是强化固废处理与资源化。逐步建立城市垃圾分类回收网络体系,加大农药包装、农膜的综合治理,确保工业危险固废和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四是降低噪声污染。加强工业噪声源控制,综合防治交通噪声,加强建筑施工噪声防治。五是持续推进“森林奉化”建设工程。努力形成以沿海基干林带、山地丘陵防护林、平原林网为主的多层次的绿色生态屏障,完成70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林木覆盖率达到66%。六是推进陆海统筹发展和海洋生态资源保育。以象山港近海水环境保护与象山港海岸湿地、南沙山岛和缸爿山岛等独岛资源为重点,控制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水体富营养化指标。加强莼湖镇、裘村镇、松岙镇等沿海乡镇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与渔业水污染治理。
(三)构建绿色高效的产业发展体系
一是优化工业结构,打造产业集聚发展平台。重点围绕优势区位和优势产业,优化产业布局,推进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医疗健康器械、厨卫家居、气动元件、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产业集聚发展和重点发展。二是以“互联网+”为纽带,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以“电商外贸工程”为主要抓手,鼓励机械制造业、气动元件和厨卫行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以“在线农业工程”为抓手,建设农业信息网络中心。以智慧旅游试点为契机,建设覆盖全区的智慧旅游服务系统,与大型网络运营商合作,开发旅游商务产品,完善电子商务线上、线下服务体系。三是培育健康服务产业。全力推广“六养”(水养、文养、体养、食养、药养、心养)品牌及产品,壮大健康服务产业,重点以溪口镇、滕头村打造生态养老项目为依托,培育“体养”产品,重点依托奉化丰富的美食资源,开发奉化特色的“食养”、“药养”养生宴;重点围绕中国佛教名山加快建设浙江佛学院,大力开展短期修学、佛学讲座、养心民宿等项目实施。四是打造特色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推广“生猪养殖-尿及废水-沼气”、“生猪-猪粪-沼液有机肥-花卉苗木蔬果种植”的循环农业模式。以“千斤蜜桃万元钱”建设和“水蜜桃产业基地及示范区”建设为依托,大力推广农田污染统防统治、农药减量增效等水蜜桃绿色种植模式。加强竹产业园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开发竹健康饮品、食品等新型竹产业,力争形成集竹品清洁生产-文化创意-农民转移安置就业为一体的农工商旅复合型循环园区。
(四)构建集约融合的城乡人居体系
一是打造“二山-三网-四心-四廊”的生态景观格局。依托四明山山脉、天台山脉、绿道网、平原农田网、平原水网、亭下绿心、横山绿心、茗山绿心、阳光海湾绿心、剡江生态廊道、县江生态廊道和城北生态廊道,打造“二山-三网-四心-四廊”的生态景观格局。二是建设宜居化的生态住区。积极打造美丽城区,以溪口、大堰为核心深入推进小城镇试点建设,以莼湖、裘村、松岙为重点深入推进滨海特色城镇建设,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游的美丽乡村,积极推动城乡建筑绿色化,到2020年,新建项目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制村比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设5条美丽乡村风景线、5个示范镇(街道)和5个精品村。三是打造绿地景观。加快金海路等迎宾大道生态走廊带、县江两岸、尚田龙潭滨水休闲园林景观带和仁湖公园等城市景观带建设,建设绿道系统建设,着力推进宁波市域四明山绿道奉化段等4条区级绿道、东江绿道等3条城市级绿道、泉溪江等3条社区级绿道建设,推进剡江生态廊道等4条生态廊道建设,配套建设一级、二级、三级驿站,实现绿道系统、休闲驿站、服务设施、绿带景观及生态服务廊道的无断点联结。建立和完善公共汽车、出租车、免费自行车“三位一体”的公共交通体系,至2020年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50%。
(五)构建健康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一是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广泛开展生态知识、生态伦理等生态文化的宣传普及活动,大力倡导生态消费文化,挖掘奉化布龙、宁波走书、布袋和尚传说的生态内涵,引导发展黄贤生态乡村文化体验园、大堰镇健身文化主题园、竹文化与医健产业园等具有奉化特色的生态文化产业园区。二是全面普及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理念由广泛倡导向全民践行转变,全面开展生态文明进课堂、进社区、进村镇宣教活动,加强干部生态素养提升,多层次开展生态教育。依托滕头生态村、大堰镇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溪口国家风景名胜区、南沙岛保护区等基础条件,努力建设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三是大力开展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溪口镇、大堰镇、莼湖镇、尚田镇和裘村镇5个国家级生态镇力争在2018年底前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松岙镇、锦屏街道、岳林街道、江口街道、西坞街道和萧王庙街道6个省级生态镇(街道)力争在2017年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力争在2019年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四是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深入实施绿色政务示范工程,实施无纸化办公。积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业,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不低于80%。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生态文明学校等创建活动。形成“全民认同、全民践行、持续繁荣”的生态文化发展新局面。
(六)构建创新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建立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是探索科学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分区分类管理制度,推进生态红线管理机制,研究出台《生态红线管控办法》,加大红线内生态保护力度。严格实施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终身追责制度和环境污染事故追究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编制自然资产负债表。实施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增加生态创建相关分值。二是率先创新生态补偿制度。在宁波市率先试点受益与保护地区横向生态补偿模式,建立资金补偿、项目建设、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多形式的受益与保护地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三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的导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加大对循环经济、新能源、节能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旅游等项目和相关企业的政策扶持。
五、实施步骤
根据《规划》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召开全区创建动员大会,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和各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善督查考核制度。
(一)省级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2017年7月)
根据《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好5项基本条件和16项建设指标台账资料,召开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迎检部署会议,各责任单位做好自查工作,区创建办、区督查室、区人大和区政协联合开展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完成整改,做好技术评估、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技术评估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0月)
邀请美丽宁波办对奉化区创建工作进行预审,根据预审意见,及时整改。向省美丽办提交技术评估申请和相关附件,迎接省美丽办技术评估。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2月)
根据技术评估的整改意见,积极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提交考核验收申请。编写创建工作报告,汇总整理创建工作全部档案资料,制作创建工作多媒体光盘,迎接省美丽办考核验收。
(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2018年12月)
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区美丽办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工程和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加强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定期发布创建工作动态。严格督查考核制度,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第二阶段:技术评估阶段(2019年1月—2019年6月)
召开全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迎检动员大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模拟检查验收,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编写技术报告,汇总整理创建工作全部台账资料,向环境保护部提交技术评估申请和相关附件。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6月—2020年12月)
根据技术评估的整改意见,积极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提交考核验收申请。编写创建工作报告,汇总整理创建工作全部档案资料,制作创建工作多媒体光盘,迎接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保障
以区委区政府美丽奉化建设领导小组为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业工作组,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例会制度,跟踪监督创建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健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跳出“就环保抓环保、就农林抓农林、就节能减排抓节能减排”的局限。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政策制度保障
一是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完善以行政执法中心综合执法系统为核心、以民情会办中心信息收集系统为信息支撑、以问责中心问责监督系统为监督保障的“三位一体”行政执法体系,继续深入实施最严格环保执法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二是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将创建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工作重视程度高,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镇(街道)和部门将予以通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缓慢,严重影响全区创建工作步伐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问责和处理。
(三)建设资金保障
多元化、多渠道筹措生态文明建设资金。加大生态建设财政投入力度,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六大生态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奖励办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杠杆调节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积极申请各类银行贷款以及风险投资、BOT等方式进行融资,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进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资金保障体系。
(四)舆论宣传保障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舆论阵地作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重要意义、工作任务和创建动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曝光,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曝光警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创建积极性、自觉性,营造生态文明创建,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工程
2.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任务分解表
3.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任务分解表
4.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创建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