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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聘区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增聘陈信根同志(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奉化区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聘期2年。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奉政办发〔2017〕58号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三届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名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