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精神,按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办函〔2016〕8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奉化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职责
(一)领导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二)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
(三)研究协调处理预算管理、限额管理、规模控制、风险评估和预警等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未来年度财政支出事项统计监测,研究协调处理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
(五)研究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应对债务风险事件。
(六)研究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张文斌
常务副组长: 陈红伟
魏建根
副 组 长: 杜中权
陈彩凤
王 钢
童卫丰
马亚伟
陈锦杰
傅岳炳
鲁霞光
成 员: 邬志坚 区农办
董志松 区发改局
周永龙 区教育局
鲍飞海 区财政局
康常军 区建设局
康建方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徐天真 区交通局
杨伟军 区水利局
余 磊 区卫计局
张乐意 区审计局
邬永本 区金融办
俞 峰 区国资局
王剑波 区国土资源分局
富海峰 人民银行
孙为民 银监会
张晓伟 农发银行
江洪平 区财政局
三、工作机构
奉化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江洪平任办公室主任。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