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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18-96343 组配分类 教育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10-11

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零星工程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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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教〔2018〕176号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开展实际需要,现对《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实施意见》(奉教〔2018〕148号)提出补充说明和要求,请结合贯彻实施。

一、对零星维修工程和学校日常运行维护项目的界定

零星维修工程一般指可列入年度计划的单项工程量在10万(含)以内的校舍综合维修或改造项目。

学校日常运行维护项目一般指为确保学校正常运作,对校园内无法预计的影响学校正常运行的需要立即实施的金额较小的零散更换、修补项目。如水龙头更换、照明灯具更换、路面修补、墙面修补、门窗维护、管道疏通维护等。日常运行维护项目不作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二、单项工程概算10万元以内工程审批范围的说明

为进一步明确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审批范围,提高中小学维修项目的实施效率,现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审批范围进行补充说明。

1.单项工程在2万(含)以内的零星维修项目(包括应急抢修类),教投公司不进行项目审查,不进行项目实施审批,由学校自行实施,校方凭相应资料报账。

2.单项工程2万(不含)至10万(含)的零星维修项目(包括应急抢修类),教投公司组织人员下校调研,核实情况,并经教投公司维修计划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审批。

三、学校绿化工程项目实施主体的说明

1.学校自行实施的绿化工程项目主要指一年内金额在2万(含)以内的小型花卉、盆栽和小型灌木类植物的更换,各校凭相应资料报账。另外,各校委托校外单位或个人进行绿化养护的有偿服务不列入绿化工程项目。

2.乔木类植物统一由教投公司安排实施。各校于每年11月底前向教投公司递交下一年度乔木类扩种或更换的申请报告。教投公司安排人员到校进行核实后根据各校实际需求安排实施。

四、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结算审核的程序说明

单项工程2万(不含)至10万(含)的零星维修项目(包括应急抢修类)在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各校将工程决算资料自行递交到由教投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并在审计过程中与第三方机构做好沟通联系工作,确保审计工程顺利完成。审计结束后,教投公司将工程决算审计确认书或审定单分发到各校,作为各校的报账凭证。

五、化整为零方式拆分项目情况的说明

各校应统筹实施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可列入下一年度零星维修工程的项目应在当年11月前统一向教投公司提出申报。不能将相同项目在一年内拆分成多个2万(含)以内项目自行实施(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应急类项目除外);也不允许将同一时间有资质单位可以总承包的项目拆分成若干个2万(含)以内的项目自行实施(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应急类项目除外)。

六、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审批说明

单项工程2万(含)以内的校舍综合维修或改造项目(包括应急抢修类),各校自行实施;单项工程2万(不含)以上的项目(包括应急抢修类)由教投公司审批实施。如因学校创建评比等任务急需对校舍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的零星维修项目,单项工程2万(含)以内的各校自行实施;单项工程2万(不含)以上的项目先递交分管局长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认定,再由教投公司审批后分类实施。

七、过渡期暑期维修项目报销办法的补充说明

1.过渡期项目的时间范围为2017学年第二学期至2018年8月31日。教投公司仅对该时间范围内各校实施的维修类项目进行核查,学校采购类项目和购买服务类项目不列入教投公司核查范围。

2.单项工程在5万(不含)以上的维修类项目,各校竣工验收后,统一由教投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各校凭决算审计确认书或审定单进行报账。

3.单项工程在5万(含)以内的维修类项目,教投公司负责进行项目核查,第三方审核由各校自行落实,各校凭核查表及相应资料报账。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