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18-127267 | 组配分类 | 决策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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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8-02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民工子弟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内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3]47号)、《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经学校申请,在前期调研、成本调查的基础上,会同区教育局拟定了《关于调整民工子弟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1、电话:88583832
2、地址: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
3、反馈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至8月9日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2018年8月2日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关于调整民工子弟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9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未收到公众意见。特此说明
宁波市奉化区物价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