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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BFHD01-2019-0005)

奉政办发〔2019〕4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奉政办发〔2019〕44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