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相关基金的支付、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全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计划合同备案工作,对职业年金的支付、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局系统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