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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机构概况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及本区的房屋征收、拆迁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定及修改本市有关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及相关技术性规范、标准; (二)负责编制全区房屋征收、拆迁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三)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培训和考核各镇、街道征收、拆迁工作; (四)担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体,并行使征收人相应权责; (五)担当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并行使拆迁人的相应责权; (六)负责征收拆迁项目审查、实施方案的制订、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七)负责对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以及安置房源的调配、管理和建设的监督工作; (八)负责处理征收拆迁信访,调处征收拆迁纠纷,查处违法征收拆迁行为;代表区人民政府参与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活动; (九)负责对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评估行为以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活动进行监管、指导; (十)负责对征收、拆迁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培训;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办公时间 | 夏令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冬令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监督部门 | 综合科 |
监督电话 | (0574)88500029 |
值班电话 | (0574)88589227 |
传 真 | (0574)88500029 |
机构地址 | 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河头路151号 |
网站地址 | 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65298/index.html |